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继承法> 执行遗嘱方法有哪些

执行遗嘱方法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3 08:51:47 0人浏览

导读:

为了将自己的财产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好,很多人会在生前立好遗嘱。而遗嘱是有好几种形式的。那么执行遗嘱方法有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执行遗嘱方法有哪些
  • 为了将自己的财产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好,很多人会在生前立好遗嘱。而遗嘱是有好几种形式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口头遗嘱执行制度是怎样的?无效口头遗嘱有哪些?下面为您介绍一下。一、口头遗嘱执行制度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5、口头遗嘱...
  • 在遗嘱继承的类型中,不仅有自书遗嘱、录音遗嘱,还有公证遗嘱。但即使是公证遗嘱也有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况,这是需要遗嘱人重点注意的。那实践中想要公证遗嘱有效的话,应该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公证遗嘱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公证遗嘱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效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3、予以公证。(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三)...
  •   生活中,有些遗嘱人立遗嘱时,会指定一个执行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旅行自己的职责。那么具体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风险?又有哪些权利呢?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

      二、遗嘱执行人有哪些风险

      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和立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在执行遗嘱中非因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受到损害的,可以请求继承人赔偿。遗嘱执行人因其故意或过失而给继承人和受遗赠人造成损害的,也应负赔偿责任。遗嘱执行人不能忠实地履行职责,例如,不能及时清理遗产,对遗嘱原意做不利于某继承人的不正确解释...

  •   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对于一些遗产的继承都是有明确规定的,作为遗嘱执行人要根据一种人的意愿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将相关的财产合理的进行分配,那么哪些人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哪些人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

  •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在立遗嘱的时候,至少要有两个见证人在场。那么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他们与遗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他们在场不利于遗嘱人毫无顾忌有受外界影响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

  • 遗嘱见证人是指遗嘱人设立遗嘱时亲临现场耳闻目睹,并且能够证明遗嘱事实的人。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

    3、非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本人。

    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对其遗产所作的处分或对其他身后事务所作的安排,并在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推荐阅读:继承法全文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接受遗产的主体不同:

      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国家,但必须不是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并且必须是法定继承人。

      (二)权利的行使方式不同:

      受遗赠人只有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   很多老年人会在自己即将离开人世之前,写下一份遗嘱。为了避免日后遗嘱的分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可以申请遗嘱公证。遗嘱公证能够最大程度地保证设立遗嘱人的意思自由,保证了遗嘱的公正与真实。那么遗嘱公证的程序与流程是什么?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遗嘱公证的申请

      当事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因身体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求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家中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首先要填写公证申请表,遗嘱人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由公证人员代写,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按手印。

      二、遗嘱公证的程序与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