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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行为如何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7 11:13:06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那么受贿行为如何认定?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受贿行为如何认定
  •   受贿行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那么,受贿行为认定是怎样的?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受贿行为认定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受贿行为认定具体如下:

      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的认定

      本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因此,这一规定包含了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受贿罪主体的内容。理由是:一是地位的形成,通常是职权孕育的结果,两者互相依存;二是地位形成,往往与行为人拥有职权时间的长短、高低成正比;三是在一般情况下,职位的丧失并不直接影响行为人地位便利条件的消失。所以说,当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后,虽职权丧失了,但因原有职权而形成的地位便利条件,不会即刻消失。这就为该...

  •   案情简介:被告人郝糊涂(化名),原系重庆市××区兴旺电镀有限公司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门卫。2006年11月28日晚上,被告人郝糊涂与被告人邓某、赵某、周某共同商定于次日去该电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进行盗窃活动;同时这四人还约定,由次日正好是门卫当值的郝糊涂作为内应。2006年11月29日晚上10时许,被告人邓某、赵某、周某窜至该电镀有限公司大门外,经邓某打电话后,郝糊涂用钥匙打开了公司大门。被告人邓某、赵某、周某进入厂区后,郝糊涂又用钥匙将公司生产车间大门打开。随后,由郝糊涂望风,其余三人则一起动手,共盗走价值1140元的镍板70余公斤。销脏后,被告人郝糊涂分得赃款800元。2006年12月8日凌晨2时许,前述四人又故伎重演,共盗走价值13770元的镍板90余公斤。销脏后,被告人郝糊涂分得赃款1500元。事后不久,公案机关将上述五人抓获归案。

      意见分歧:×...

  •   案情:李某担任某地国税局税收专管员,在对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审核工作中,发现多家企业弄虚作假,谎报残疾员工人数,不符合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标准,由于其与福利企业负责人私交密切,遂不履行自身职责,对企业虚报的材料予以审核通过,致使多家企业享受了不应享受的退税优惠政策,造成国家税收损失370余万元。在此期间,李某还利用职务便利,多次索取、收受上述企业贿赂10余万元。

      分歧意见:对于李某的罪数,存在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不构成滥用职权罪,应认定受贿罪一罪。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受贿行为和滥用职权行为属于目的行为和手段行为的牵连,按照对牵连犯“择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应以受贿罪从重处罚。第三种意见认为,李某同时符合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两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两罪,数罪并罚。

      评析: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

      第一,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是争议焦点之一。判定的关键在于明确李某国家...

  •   挪用公款行为相信我们并不陌生,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便利私自挪用公款的行为。那么,挪用公款行为如何处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医疗欺诈的进行就是对于相应的当事人作出违法行为的,这种违法行为就是会导致相应的赔偿的,但是对于医疗欺诈是需要具体的进行认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怎么认定医疗欺诈行为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怎么认定医疗欺诈行为

      目前学界对医疗欺诈尚未达成统一概念,从语义角度来看医疗欺诈是医疗服务过程中有欺诈行为,使得患者的人身及财产权利遭到侵犯。医疗行为根据其主体的范围来看,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医疗行为是指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应用医学专业知识和技术从事的为特定的自然人进行健康价值创造的各种行为,其实施主体一般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广义的医疗行为则作为整体性的工作,除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外,还包括医疗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实施的与前者有关的管理及后勤服务等活动,本文所称“医疗行为”除特别说明外取其狭义。

      关于欺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曲经纬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单位受贿罪的单位如何认定问题。

      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单位,而且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

      《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受贿罪的单位仅限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其他非国有性质的单位不能构成本罪。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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