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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行为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1 09:26:29 0人浏览

导读: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那么,受贿行为认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受贿行为认定
  •   受贿行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那么,受贿行为认定是怎样的?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受贿行为认定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受贿行为认定具体如下:

      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的认定

      本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因此,这一规定包含了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受贿罪主体的内容。理由是:一是地位的形成,通常是职权孕育的结果,两者互相依存;二是地位形成,往往与行为人拥有职权时间的长短、高低成正比;三是在一般情况下,职位的丧失并不直接影响行为人地位便利条件的消失。所以说,当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后,虽职权丧失了,但因原有职权而形成的地位便利条件,不会即刻消失。这就为该...

  •   我国的证券市场发端于80年代初,真正成型是在90年代初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后。由于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政府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驱动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必然带来某些制度性的缺陷。这种先天不足使得我国证券市场始终处于动荡之中,可能投机风盛行,大户操纵、违规操作之事屡屡发生,规范市场成为保证和促进证券业发展的首要任务。

      一、证券领域犯罪行为的主要类型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属于一个新兴市场,相关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尚不健全,立法相对滞后,存在着不少空白或漏洞,且监管力度和经验尚显不足。

      目前,证券领域的犯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存在非法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犯罪行为。包括擅自设立金融机构、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

      二是围绕发行环节实施的犯罪行为。主要包括擅自发行或者欺诈发行股票、公司和企业债券等。2000年,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门联合查处了多起欺诈发...

  • 近几年,律师因涉嫌伪证罪而被司法机关拘留、逮捕、判刑的案件均呈上升趋势。如何明确律师涉嫌伪证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成为我国律师界乃至司法界的敏感话题。 笔者认为,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主观上有作伪证的故意,客观上有作伪证的行为(如,直接或帮助他人毁灭、伪造证据,或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出具虚假证据)。并且二者之间密切相关,同时与案件有重要的联系,即可能导致错判等情况的发生。 如果提供的证据只是有出入,并不是无中生有、故意捏造;或者鉴定结论有错误,但律师提供的这份有错误的鉴定,主观上并不存在故意,则不能以伪证论。 例如,某律师在办理一起抢劫案时,为取得被害人及证人证言,在被害人因动迁5次搬家寻找困难的情况下,将被害人的住址、传呼号码告诉了被告亲属,让他们去联系。 虽然此举确有不妥之处,给被告人家属劝说被害人改变证据提供了可乘之机,但律师与他们之间的诱导、...
  •   在实施某一行为的时候,我们是对行为人的位置进行认定的,那么在寻衅滋事罪上,对于共犯又是怎么样进行认定的,这个主要就会看行为人的行为实施或是结果发生的原因,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寻衅滋事罪共犯的认定。

      一、寻衅滋事罪共犯的认定

      刑法总则中的共同犯罪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所谓“共同故意犯罪”应当具备共同的故意,有两层含义:一是几名犯罪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都持故意的心理状态,即都明知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有意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二是几名犯罪人相互明知,即都认识到自己和其他行为人在共同进行某一犯罪活动。这两方面的统一,就形成了犯罪人的共同故意寻衅滋事共同犯罪认定。

      我国刑法对实行过限问题没有正式明确的规定。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主观前提是对某一危害结果具有主观罪过。由于超出共同故意的范围,过限行为只能由其实行者单独承担刑责,...

  • 在我国,关于滥用职权罪,刑法有明文规定,滥用职权罪对社会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影响社会的和谐安定,因此刑法对此做出了严厉惩处,那么关于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刑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
  •   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那么,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根据本条规定,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滥用职权,完全是在具体的职权范围内处理事项,则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不能为了给行为人开脱罪责,而扩大行为人的具体的职权范围;也不能以属于官僚主义为由开脱行为人的罪责,官僚主义不是法律用语,但官僚主义行为中包括了滥用职权的行为,因而包括了犯罪行为。成立滥用职权罪,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对作为本罪构成要件的“重大损失”,不能单纯理解为有形的损失,而应包括无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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