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劳动法> 什么是劳动条件

什么是劳动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31 10:08:13 0人浏览

导读:

由于我国经济建设脚步的加快,许多打工者都有了就业的机会,而作为劳动者在工作中,也应该充分了解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劳动纠纷。那么什么是劳动条件?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什么是劳动条件
  •   劳动者维权需要满足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等条件。更多关于劳动维权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劳动维权的条件是什么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起诉是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因此,相互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和劳动者,都可以作为起诉人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劳动者在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相一致时,由劳动者个人作为当事人一方参加诉讼。当事人因故不能起诉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他人员则无权起诉。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如果原告不知道是谁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则会出现无人应诉的情况,也无法进行诉讼,人民法院也无从审理。...

  •   由于我国经济建设脚步的加快,许多打工者都有了就业的机会,而作为劳动者在工作中,也应该充分了解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什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什么

      所谓的“劳动保护”就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和劳动卫生保护等两个基本内容。而“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必需的物质设备条件,如有一定空间和阳光的厂房、通风和除尘装置、安全和调温设备以及卫生设施等。

      二、劳动法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章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主要内容是: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

  •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岗位给我们提供了就业机会,作为劳动者,一般都知道劳动法,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一定的保护措施,这个措施体现在我们的工作岗位和报酬方面,对于企业来说,也有一定的劳动条件要求,那么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什么意思?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劳动保护是什么意思

      劳动保护,就是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和组织措施,消除劳动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条件与行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国家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实行劳逸结合、加强女工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统称为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的具体内容有:

      (1)工作时间的限制和休息时间、休假制度的规定;

      (2)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

      (3)对女职工的劳动...

  •   每年都有好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原因就在于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对订立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不了解,那么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

      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

      (2)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且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

      (3)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

      员工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尤其要注意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等,以免日后出现劳动合同纠纷,如果不小心...

  •   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当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或是劳动者无故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会有相应经济补偿金,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劳动经济赔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劳动经济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经济补偿金有上限吗

      经济补偿金有上限,一是支付年...

  •   劳动争议是工作生活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有懂法律知识的小伙伴知道发生劳动争议是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是估计很多小伙伴不知道怎么劳动争议是什么?以及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处理合适?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下相关内容。

      一、劳动争议是什么

      西方国家对劳动争议的处理,有的由普通法院审理,有的由特别的劳工法院处理。由特别的劳工法院处理劳动争议,始于13世纪的欧洲的行会法庭,法国1806年于里昂创设了劳动审理所,此后意大利、德国等国才相继设立了劳工法庭。很多国家处理劳动争议采取自愿调解、强制调解、自愿仲裁和强制仲裁4项措施。劳动纠纷也称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就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所产生的争议。

      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

  •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原、被告劳动争议案件的原告,是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能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劳动争议案件的被告,是指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未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劳动争议另一方起诉,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1、劳动者的诉讼主体资格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劳动者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发生争议的一方劳动者死亡的,如何确定诉讼主体问题。《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劳动争议案件,从历史上看是从民事案件中分离出来的,因此,在目前《劳动法》尚不十分完备的情况下,认定其当事人也应参照《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原则。同时,基于死亡职工与其原所在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出现了其直系亲属等利害关系人与该用人单位之间的附随关系,因职工死亡发生的保险待遇等争...
  • 劳动争议的范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者维权需要满足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等条件。更多关于劳动维权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劳动维权的条件是什么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起诉是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因此,相互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和劳动者,都可以作为起诉人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劳动者在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相一致时,由劳动者个人作为当事人一方参加诉讼。当事人因故不能起诉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他人员则无权起诉。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如果原告不知道是谁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则会出现无人应诉的情况,也无法进行诉讼,人民法院也无从审理。...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