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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先生咨询:
我女儿今年刚满16岁,2005年9月,她在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阎乡一民办饮料厂打工时,被锅炉水严重烧伤,烧伤面积达84%,并形成严重残疾,现在已经治疗终结。我们目前正在和饮料厂协商赔偿事宜。请问,如果协商不成,我们该怎么办?
答:袁先生的女儿因打工受伤时未满16周岁,属童工。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禁止招用童工并不等于对童工的合法权益不予保护。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对非法招用童工的用人单位,除由劳动行政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外,对于因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用人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另外,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
现在有些企业为了降低人员成本,会采用雇用童工的方式,童工现象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的一种客观存在。那么童工伤残怎么赔偿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童工伤残怎么赔偿:
童工出现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童工。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其他非法用工行为,依法亦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工伤保险条例》第66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第1款);“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于某诉北京xx商贸有限公司民事赔偿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原告依法获得各项赔偿金总计858456元。
于某生于1990年9月28日,2005年2月,于某到xx公司(当时该企业名称为北京xx化纤棉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约定:于某每月基本工资400元。2005年2月23日下午,于某的左臂被卷入车间机器内,造成左上肢挫灭伤、血管神经损伤、左上臂皮肤剥脱伤、左上臂多发骨折。事故发生后,xx公司将于某送至北京积水潭医院急诊救治。当天,于某又被转往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二医院行左上肢清创截肢术。2005年2月23日至同年3月25日,于某在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二医院住院治疗,花费急诊、住院医疗费共计21860.78元,此费用已由xx公司负担。2005年3月30日,于某复诊花费门诊治疗费30元。xx公司另向于某及其家属支付吃住生活等各项费用5539元,并交纳于某安装假肢的订金19000元...
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需要及时进行伤残鉴定的。但是工伤伤残鉴定并不是相关部门主动启动,需要由受工伤的劳动者主动申请才能启动,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流程主要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递交申请书。劳动者等到工伤伤情稳定之后,如果发现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情况,可以由工伤劳动者或者其用人单位,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递交申请书。
第二、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完整的病历资料等材料。
第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材料完整的,鉴定委员会会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结论。如果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四、专家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第五、出具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作出后,将在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
工伤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受伤职工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鉴定申诉期为半年。具体程序如下:
1.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须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详细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与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签订《伤病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协议书》;
2.伤病职工在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登记后,由服务机构填写《鉴定表》(一式三份)中的个人情况和"伤病情况及医疗经过",贴上申请人小一寸免冠半身近照,并盖服务机构的骑缝章;
3.伤病职工按本人的伤病性质持《鉴定表》到指定诊断医院作诊断结论并由医院有关科室盖章后,连同有关病历、检验结果交回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报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者在工作中遭遇工伤之后是需要对工伤伤残做出鉴定的,只有在做出了鉴定之后才能进行相关的赔偿,那么在我国工伤做伤残鉴定要多少钱?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伤情鉴定,也就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一般情况下是由县一级或者以上的公安机关法医进行鉴定,鉴定是不收取费用的。
有一些地区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而且鉴定是由公安机关进行委托,费用也是由公安机关负担。
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
按劳动能力鉴定单位的要求缴费,一般是300元左右。
1、导致残疾的(一次性包干赔偿):A、16—30周岁农民工:一级为15万元;二级为13万元;三级为11万元;四级为9万元;B、30----50周岁农民工:一级为10万元;二级为9万元;三级为8万元;四级为7万元;C、50周岁以上农民工:一级为8万元;二级为7万元;三级为6万元;四级5万元。2、造成死亡的:一次性赔偿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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