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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合同免责条款无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0 08:38:33 0人浏览

导读: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提供的免责条款;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提供的免责条款;约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免责的条款;以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条款等。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哪些合同免责条款无效
  • (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之所以规定这些免责条款无效,是因为它违背了民法和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即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精神。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规定这些免责条款无效,是因为这些条款违背了民法和合同法的基本精神,而并不是说整个合同无效。因此,该免责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   (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之所以规定这些免责条款无效,是因为它违背了民法和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即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精神。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规定这些免责条款无效,是因为这些条款违背了民法和合同法的基本精神,而并不是说整个合同无效。因此,该免责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   很多合同提供者都会在合同当中写入免责条款,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事项都可以免责的,免责条款的书写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否则很可能会导致免责条款无效。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来跟您一起了解下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显失公平的无效

      我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这种明显免除自己责任或明显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造成了当事人事实上的诉讼地位偏差和不平等,也就是明显失去公正即显失公平,必须确认其无效。

      二、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均属无效。

      三、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朱瑞雷。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主要有:

      (一)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二)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三)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四)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合同在我们生活中经常要用到,合同中一般都会有一些免责条款。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关于劳动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合同免责条款的特征是怎样的?怎样合同免责条款才会有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关于劳动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显失公平的无效

      我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这种明显免除自己责任或明显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造成了当事人事实上的诉讼地位偏差和不平等,也就是明显失去公正即显失公平,必须确认其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均属无效。

      3、格式合同免责条...

  • 在合同中出现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或者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均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同样是无效的。

    租房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主要有:

    1、为避免发生不安全事件,租客洗澡、洗头或煮饭时,要打开窗户通风通气,如果租客不听,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租客承担。

    2、租客延期缴付水电气费、物管费、滞纳金等,造成经济损失全由租客承担。

    3、租客对房屋具有维修义务,如果因房屋质量而造成的损失,由租客承担相应责任。

    4、出租期间,房屋一切设备设施由租客使用并负责管理,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等责任均由租客负责。

    5、旧租客租赁到期后,由新租客去收房入住。如旧租客延期交付,由新租客去追责,房东仅协助,并无违约责任。

    6、租赁期间,房屋发生火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租客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

  • 合同无效的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包括: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格式条款;2、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本人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3、限制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什么情况下格式条款是无效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标准合同、格式合同、定式合同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是自十九世纪以来发展起来的,是由于某些行业进行频繁地、重复性地交易的过程中为了简化合同订立的程序而形成的。这些行业一般是发展较大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往往具有垄断性。如水、电、热力、燃气、邮电、电信、保险、铁路、航空、公路、海运等等行业,有公用事业,也有一般的大企业。格式条款具有以下特点: 一、作为要约,其对象具有广泛性。要约向公众发出,任何人只要同意要约的规定就可以签订合同。二、条款具有持久性。格式条款一般是经过认真研究拟定的,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改变。三、条款具体细致。格式条款往往内容繁复,条款甚多,具体细致。四、由事业者提出。不论是由事业者自行拟定或由某行业协会拟定,无论以何种形式表现,可以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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