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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9 17:09:48 0人浏览

导读:

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那么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财产?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财产
  • [导读]

    离婚时遇到财产分割纠纷怎么办?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有怎样的程序?离婚法中有哪些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常识?本文主要介绍了民事法律中常用的离婚财产分割的知识。

    在诉讼离婚时,经常会遇到离婚双方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哪些法律蓝本可做依据?本文为您做了以下介绍。

    下列情形中,财产不再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而是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诉讼离婚时,维护自己的财产分割权益十分重要,因此掌握必要的离婚财产的法律常识是非常必要的。财产分割栏目为您介绍了常见的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了解财产分割的...

  •   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依物权法关于所有权取得的原理,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应属个人财产。如果该财产的取得权利发生于婚前,而财产的实际取得在婚后的,也属婚前财产,应届夫妻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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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该规定颇值商榷。第一,该项规定创制了物权的取得时效制度,但我国现行民法尚无物权的取得时效制度,因此,该规定没有立法根据。第二,该项规定没有区分财产的原物与添附。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作为原物并未包含夫妻双方的财产投入和劳务投入,若将其转化为夫妻婚后共有财产则有悖于物权...

  •   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依物权法关于所有权取得的原理,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应属个人财产。如果该财产的取得权利发生于婚前,而财产的实际取得在婚后的,也属婚前财产,应届夫妻个人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该规定颇值商榷。第一,该项规定创制了物权的取得时效制度,但我国现行民法尚无物权的取得时效制度,因此,该规定没有立法根据。第二,该项规定没有区分财产的原物与添附。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作为原物并未包含夫妻双方的财产投入和劳务投入,若将其转化为夫妻婚后共有财产则有悖于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则。第三,该项规定...

  • 出轨的一方财产的分配:出轨只有属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可以认定对方有过错,才会影响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首先应当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配,法院一般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律师解析:特有财产是指专属于配偶一方个人所有并排斥夫妻共有的财产。特有财产制是与共同财产制相匹配的制度。这是婚姻法中新增加的内容,其意义在于:弥补了共同财产制对个人权利和意愿关注不够的缺陷,防止共同财产范围的无限延伸,有利于保护个人财产权利。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特有财产包括:

      1、 一方的婚前财产。男女双方结婚前的财产,无论是动产、不动产,在婚后均归原财产所有人个人所有。即使离婚也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2、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应专属于夫妻个人所有,不能成为共同财产。否则,法律设立赔偿金的意义无法实现。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这一规定尊重了赠与人和立遗嘱人的意愿。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这类财产成为个人特有财产,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生活用品;...

  •   1、约定的内容

      我国婚姻立法对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没有具体规定,2001年《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结合司法实践中我们认为约定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对夫妻财产所有关系的选择;夫妻财产约定的主要内容,应当是选择何种夫妻财产所有关系作为夫妻全部财产的 归属形式,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是婚后共同生产所得的财产制,因而这种选择的原则,应当准许婚姻当事人的约定选择除婚后所得财产共同制以外的其他各种夫妻财产制的形式,比如:①共同财产制中的一般共同制。动产及所得共同制,劳动所得共同制,婚姻当事人约定将婚前和婚后财产一律归夫妻共同所有即是一般共同制,动产及所得共同制是指夫妻在结婚时的全部动产以及婚后所得的财产由双方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劳动所得共同制是仅以夫妻关系存续期...

  • 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婚姻法》第18条明确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范围,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而第三人又不知道该约定的,则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清偿。婚前、婚后的时间分隔点是婚姻登记之日,同居、共同生活、举办传统婚姻仪式,都不是两者的划分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

  • 一般在大户人家财产转移的情况很多,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明星财产转移事件一直也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那么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有哪些情形?夫妻共同财产处置是怎么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转移怎么界定?针对这几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有哪些情形1、立即转移公司流动资金掌握公司股权的一方,可以以虚构公司运营成本(如开广告发票、大幅做账提高公司进货价格)方式减少另一方的可分配股权净值,也可以采用"假签合同"、对外付款无法回笼、做呆死坏账的方式,减少股东可分配权益,使公司流动资金和净利润大大降低。2、以故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形式恶意转移公司财产为了"避免"自己的股权价值遭受离婚分割的"损失",和生意伙伴恶意串通,以合法"担保"合同形式,为生意伙伴提供担保。之后,又故意指使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形成诉讼,利用判决书、调解书承担"连带责任","合法"地"输"掉夫妻共同股权所包含的财产。3、制...
  • 爸爸妈妈离婚财产归谁要看是谁的财产,属于孩子的财产,在父母离婚后仍然属于孩子所有,父母或其监护人不能随意执行、处分,孩子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得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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