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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4 08:35:39 0人浏览

导读:

劳动争议仲裁法是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那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八十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调解

      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

  •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我国实行改革,当时百废待兴国家为了发展经济大力扶持国营企业。那时候为了保护国营企业里职工的合法权益处理劳动争议纠纷,国家特意出台了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但是这个暂行规定现在已经废止了,现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面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相比,在许多方面作了调整,以下就是对这些变化的简要解读。

      一、受理范围的变化

      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 运用调解方式解决劳动纠纷,主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如果认为需要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就应当向所在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明确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才能考虑是否受理。

    申请调解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任何人不得对此进行非法干涉、限制和剥夺。根据工作规则第14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管采取何种方式,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即申请人必须与本争议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相对人,即申请人必须说明与谁发生了争议,在哪些问题上发生了争议;有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理由。

    申请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后,调解委员会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

  •   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相比,在许多方面作了调整,以下就是对这些变化的简要解读。

      一、受理范围的变化

      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文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请大家好好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调解

      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一、地域管辖地域管辖亦称地区管辖,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按照行政区划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地域管辖与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基本是一致的,这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方便当事人就地就近解决劳动争议。地域管辖有一般地域管辖和特别地域管辖。(一)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按照当事人所在地进行管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县、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受理。(二)特殊地域管辖特别地域管辖,是以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所在地作为标准划分管辖的。它是由于采用一般管辖的办法,不利于当事人进行申诉又不便于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情...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以下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一般劳动关系的法华寺呢过争议的时候可以双方调解或者是向有关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直接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一般我们在司法实务中当劳动纠纷发生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人是最多的。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劳动仲裁争议的原则有哪些及其相关问题。

      一、劳动仲裁争议的原则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程序所适用的原则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是指劳动争议仲裁中所特有的原则,具体可归纳如下:

      (1)独立办案原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具有独立性,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保证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的公正性;

      (2)一次裁决原则。仲裁庭在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救济手段只有向法院起诉这一条路,而不能向上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复议或再行仲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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