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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注意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5 08:56:46 0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夫妻因为某些原因会收养未成年子女作为养子女。那么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解除收养关系注意哪些
  •   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解除收养关系的方法有两种,一是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二是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但是解除收养关系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是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的书写内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等事项。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解除收养关系的注意事项包括:

      (一)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当事人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经过;

      3、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

      4、解除收养关系后住房及有关财产、生活安排等方面事宜的处理;

      5、解除收养关系的日期;

      6、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

      7、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日期。

      (二)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

      1、依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协议解除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2、依收养人、送养人的协议解除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

  •   收养关系是现今社会较常见的一种法律关系,对于收养关系我国《收养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既规定了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也规定了收养关系解除的条件,这些条件是收养生效或失效的前提条件。那么,要如何解除收养关系呢?解除收养关系要注意些什么呢?且看下面小编详细为你解说这两个问题。

      一、什么是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二、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1、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我国《收养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此外,按照该法第27条的规定,养父母与成年...

  •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夫妻因为某些原因会收养未成年子女作为养子女。那么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根据《收养法》26、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   有的养父母一心要与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那么,解除收养关系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解除收养关系注意事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能要求补偿,但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2、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3、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4、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5、解除收养关系要进行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

      6、养父母发现所收养的子女有生理缺陷,或有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予解...

  •   生活中,收养关系可以因为一些原因而解除,此时当事人可以将解除收养关系进行公证。以此证明解除养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那么大家知道我国对公证解除收养关系是如何规定的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1、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

      2、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事项,当事人双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解除收养关系事项必须依法由其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代理。

      (2)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的动机必须正当,不得有逃避履行赡养、抚养义务,违反社会公德的情况。

      (3)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必须亲自表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愿,并记载在卷。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证机构不能受理:

      (1)收养人与有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有一方不同意解除的;

      (2)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的生...

  • 关于解除收养关系,那么主要是有分三种情况。

    第一个就是在被收养人未成年之前,除非是收养人与送养人的这个送养协议解除,否则是不能够解除收养关系的。如果收养人以送养人的这个协议解除的,被收养人如果已满十周岁的,还需要征得被抚养人的一个同意。如果在收养期间,收养人不能够保证让被收养人的身心健康成长,或者出现了一个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的一个养子女的一个合法权益时,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该收养关系。如果收养人不愿意解除的,可以诉至人民法院。

    当被收养人成年以后,如果与收养人的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如果无法达成合意的,可以诉至人民法院。

    这里特别要提醒一下,就是说当你被抚养人你被抚养成年之后,你要解除这个抚养的关系,可能你需要对收养人在你整个成长过程中的这样一个花费,这样一个抚养费用要进行一部分的这个退回。那么达成解除这个收养协议之后,还需要到民政部门去办理一个解除收养关系的一个...

  • 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有: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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