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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工作日计算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5 15:32:59 0人浏览

导读: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那么计件工作日计算方式?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计件工作日计算方式
  • 计件工作日,是指职工以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计酬标准的工作时间制度。计件工作日实质上是定时工作日的一种特殊形式。

    根据《劳动法》规定,计件工作日应有合理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而合理的劳动定额,应当以职工在一个标准工作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或标准工作周(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计件数量为标准,超过这个标准就等于延长了工作日时间,侵犯了职工的休息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合理确定计件劳动定额是实行计件工作日的关键。

  • 工作日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但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劳动法》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加班,用人单位是要给劳动者加工资的。那么双休日加班费计算方法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双休日加班费计算方法: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基本月工资是800元,那么双休日加班的双倍工资计算应为:800(元)/20.92(元/天)*2=76.48(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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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班的情况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正常工作日加班,一种是休息日加班,一种是法定节假日加班,不同的情况加班费的标准也不一样。那么加班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员工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正常工作日加班费怎么计算”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加班的法律规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

  •   计算工作日晚上加班费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根据《工资支付条例》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日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 工作日加班的时薪是平时的1.5倍。计算加班费的工资基数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加班工资基数确定。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   上饶艾小姐:我们公司经常安排我们加班到很晚,请问加班的时间有限定吗?

      记者跑腿:29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员工加班的时间有限制性规定。班后加班是指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在每日工作8小时后,安排员工加班。《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记者胡永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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