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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财产怎样处理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5 17:27:23 0人浏览

导读:

无效婚姻不发生合法婚姻的效力,但要对双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进行处理,因而对其认定须经法定程序。在我国,无效婚姻通过司法或行政程序予以确认。那么婚姻无效财产怎样处理好?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婚姻无效财产怎样处理好
  •   核心提示: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的除外,主张权利的负有举证的责任。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关于财产问题该如何处理?

      根据《 婚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的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的除外,主张权利的负有举证的责任。由于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不受《婚姻法》保护,因此,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即各自的工资、其他收入归各自所有,其他共有财产根...

  • 婚姻无效,双方不享受法律上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跟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就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第一、二款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

  •   无效婚姻是指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效婚姻的存在是因为双方之间缺少结婚的法定条件。那么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无效婚姻的损害赔偿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无效婚姻如何处理?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您了解“无效婚姻如何处理”的有关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无效婚姻的情形

      1、重婚。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缔结的婚姻。重婚不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都破坏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损害了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益,因此,很多国家法律对此都作为无效婚姻的一类而明令禁止。

      2、近亲婚。指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直系亲属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所缔结的婚姻。

      3、疾病婚。即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所缔结的婚姻。我们一般将精神病及痴呆病患者、严重遗传性疾病、性病及急性传染病归...

  • 《婚姻法》规定了的无效婚姻制度。所谓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也就是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重婚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当事人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附:重婚的法定条件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
  •   《婚姻法》规定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按共同共有的标准进行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从本条看《婚姻法》在处理上适用以下原则:

      1、协议原则。协议是处理财产的先行程序,只有在当事人对其财产达不成协议时,才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决应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并且处理的财产只能是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前的财产、同居中的(同居中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属于各自的收入,不能作为处理的标的。

      2、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这里所称的合法婚姻当事人即合法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处理重婚财产时,不能处理属于合法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然而在实践中,这些财产往往无法分清,处理时应本着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另外,有些重婚的一方当...

  • 双方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

    1、协议分割;

    2、判决分割。

    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都是均等分割离婚财产的。

    如果双方有协议的,可按协议分割。

    如果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在实践中,我国自94年之后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只有经过登记的婚姻才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双方的关系属于事实婚姻的,那么事实婚姻的财产怎么分?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事实婚姻的财产怎么分

      对于构成的事实婚姻,我国法律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 虚假婚姻不一定是无效婚姻,是因为被胁迫的情况下结的婚;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才是无效婚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王越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有外遇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若有发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发生时,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所以,有证据可以证明确实对方发生了上述情况,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中也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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