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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遗产有继承权吗?

更新时间: 2021-03-11 18:04:0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遗产没有继承权。

1、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配偶的继承权是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为前提的,婚姻被宣告无效,是不能作为配偶而享有继承权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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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彩律师
主办律师
钟彩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综合、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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