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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情形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6 10:06:25 0人浏览

导读: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那么工伤认定申请情形范围?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工伤认定申请情形范围
  •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认定工伤要与工作有关

      按照规定,认定工伤必须具备“三大件”: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其中,除正常上班时间外,工作时间还包括加班加点的时间,工作场所不仅指用人单位能够对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职工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所涉及的单位内或单位以外的相关区域,还包括工作期间临时休息区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导致的伤害和在工作过程中职工临时解决必需的生理需要时由于本单位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据此,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用人单位安排或组织的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学习考察、工作交流及文体活动中发生伤亡事故的,应视为工作原因。但不包括用人单位组织观光、旅游、休假等活动,也不包括职工利用工作之便及以因工外出为名进行的宴请、娱乐、游览、走亲访...

  •   作为一名上班族中,我们都知道,如果在工作受伤的话,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那么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可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   职工因工作而发生工伤,经过工伤鉴定可以获得工伤赔偿。有的职工可能会疑惑,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第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第四、患职业病的;

      第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第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第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第二、在...

  •   任何案件都有时间的限制,尤其是关于工伤方面的,工伤认定是由期限限制的,超过了时限自身的合法权益就会损失,现实生活在还有大多数人不是很了解关于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的法律知识,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搜集了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三类:

      一是职工所在单位;

      二是工伤...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

  •   作为一名上班族,如果在生活中因为工作的原因所受伤我们是可以到相关的医疗机构进行,通过认定来向所在单位索要赔偿。那么职工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

      用人单位方: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劳动者方: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职工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的相关内容。

  •   关于工伤保险的知识有很多方面,缴纳工伤保险之后,发生意外情况,首要要申请对工伤进行认定,然后要进入工伤理赔程序,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流程,可能很多人会摸不着头脑,也有很多人对于工伤保险认定工伤的范围感觉很模糊,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保险认定工伤的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

  •   案情简介

      原告向某于2008年5月来到相距2000余公里远的江苏省北部某县某厂工作,6月4日凌晨在拉钢条时将右股骨颈扭伤骨折,工厂老板后送向某至乡医院住院治疗行内固定钢钉术并支付了住院医疗费。6月30日,双方经某乡司法所见证,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主要内容为:一、向某在乡医院的7000元医疗费用由厂方负责;二、厂方支付向某10000元补助费;三、向某以后产生费用由向某负责;四、双方今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五、协议签字生效。之后,向某拄着双拐在亲友搀扶下辗转回家休养。2008年11月4日向某在家乡经某司法鉴定所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鉴定为九级伤残。这时,原告向某方知自己对原调解协议承诺存在重大误解,并认为订立调解协议书时显失公平,遂向苏北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8年11月12日,该仲裁委员会以证据材料不具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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