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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假时间怎么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1 11:27:57 0人浏览

导读: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一定时间之后,就可以根据国家的规定,享受相应天数的带薪年假。但需要注意,在一些情况下即使工作了很长时间确实不能享受年假的。而对于带薪年假的天数,大家知道应该怎么算吗?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带薪年假时间怎么计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带薪年假时间怎么计算
  •   1、《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根据这两个条款的规定,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享有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

      2、《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   现在社会竞争激烈,职场生存压力大,特别是一些大城市的白领阶层,从早忙到晚,假期遥遥无期。自从几年前国家出台带薪休假管理条例后,社会反响很好。那么怎么计算带薪年假的工资待遇?

      (1)带薪休假工资

      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

      (2)应休未休的处理

      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

  •   现在社会竞争激烈,职场生存压力大,特别是一些大城市的白领阶层,从早忙到晚,假期遥遥无期。自从几年前国家出台带薪休假管理条例后,社会反响很好。那么,带薪年假的工资待遇怎么计算的呢?法律快车编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一些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带薪休假工资

      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

      二、应休未休的处理

      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还应当按照未休年...

  •   大家对于年假这个名词肯定非常熟悉,因为这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福利待遇,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用任何理由克扣劳动者的年休假,并且要根据公司的情况合理安排劳动进行休假,所以每个劳动者都有年休假的权利,那么到底该如何计算年休假的天数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如何计算年休假的天数  1、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公式和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2、离职时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
  •   职工连续工作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的时候,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有的时候出于某种原因可能导致年休假没休完。那么年假没休完工资怎么算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用人单位没有安排的,应按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安排了休假职工未休的,不支付工资报酬。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以上就是关于“年假没休完工资怎么算"的内容。

  • 职工的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的工作时间计算,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累计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天数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天数为10天;已满20年的,为15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一定时间之后,就可以享受相应天数的年假,那么,带薪休假天数如何计算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1、《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根据这两个条款的规定,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享有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

      2、《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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