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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工资怎样支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1 17:17:51 0人浏览

导读: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津贴发放,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是需企业补足的。若是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那么产假期间工资怎样支付?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产假期间工资怎样支付
  •   问:我今年8月分娩,公司为我缴纳城镇社会保险费,我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答:2011年7月1日以前,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从业妇女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因变动工作单位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的实际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发。从业妇女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或虽满一年但缴费基数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最低标准计发。

      但是,2011年7月1日起,上海市生育保险政策作了重大调整。《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调整本市现行有关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1〕35号]规定,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

  •   核心内容:女职工在其享受法定产假期间,依法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目前,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最高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产假期间工资的支付相关问答】

      1、

      问:您好,我所在公司将工资分为基本工资500+岗位工资1150+浮动工资460+绩效工资690,并规定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500元,请问这样合法吗?

      答:这种规定是不合法的,应当按照全勤支付工资。

      2、

      问:我于2008年2月15日开始休产假,按规定可以休到5月31日止。因我公司属私人企业,没有帮我们购买生育保险,请问在休产假期间,公司是否要支付我薪水?

      如在休产假期间我上班,那么上班工资是否再另算(即公司应付我休产假的薪水+上班工资)?

      答: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

  •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津贴发放,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是需企业补足的。若是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一款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那么,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

  •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如何计发

      主持人:我是甘肃镇原县的一名女教师,在我产假期间,单位扣发了我的部分工资。我想不通,响应国家政策只生一胎,应该受到鼓励,怎么还扣我的工资呢?单位这样做对吗?

      甘肃 张英

      张英读者: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六十二条还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

  •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津贴发放,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是需企业补足的。若是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一款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武汉市女职工产假可以休息多长时间?武汉市女职工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应该怎么发放?女职工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应该如何支付?小孩刚出生不久,女职工在哺乳期会享受什么优惠等?《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5年6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令第264号颁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出台,对维护女职工劳动保护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及其下一代的身心健康具有积极作用。武汉市女职工的产假可休多长时间?(一)怀孕未满12周流产的,给予30天产假;怀孕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的,给予45天产假;怀孕28周以上引产的,给予98天产假;(二)正常分娩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怀孕28周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视为正常分娩;(三)分娩时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四)已婚女职工...
  • 单位怎么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制度,参保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享受的待遇只能是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用、诊疗项目费用、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但不能申请病假工资及治疗期间其他生活方面的补助。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是用人单位对国家应当履行的社会义务。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并不能因此而免除用人单位的其他义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负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工资标准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律师点评:目前,企业经常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即职工借患病之名长期不上班,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对于这一问题,用人单位可以合理的行使自己的管理职能,根据职工的具体病情,结合医疗机构的意见,合理的给与职工休假期,期满后,可以书面形式通知该职工复工。职工无正当理由拒不复工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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