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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不动产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2 16:03:16 0人浏览

导读:

所谓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担保法》92条规定,“本法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附着物。”那么商业不动产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商业不动产是什么
  •   大家都知道,商业地产,望文生义,作为商业用处的地产,故又名做商铺地产。以差异于以寓居功用为主的住所房地产,以工业生产功用为主的工业地产等。那么,商业不动产是什么呢?具体而言,商业不动产包括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一讲吧。

      一、商业不动产的定义是怎样的

      商业地产广义上一般指用于各种零售、批发、餐饮、文娱、健身、休闲等运营用处的房地产方法,从运营方法、功用和用处上差异于普通住所、公寓、别墅等房地产方法。以作业为首要用处的地产,属商业地产领域,也能够单列。国外用的比较多的词汇是零售地产的概念。泛指用于零售业的地产方法,是狭义的商业地产。

      二、商业不动产包括哪些内容

      商业地产规划也有大有小。规划大的商业房地产项目,能够到达几十万、上百万平方米,规划小的商业房地产项目仅几百平方米,乃至更小。关于规划庞大的商业房地产,其运营多选用开发商整体开发,首要以收取租金为出资报答方法的方法...

  •   在生活中经常听到不动产这个名词,顾名思义不会移动的产业就是不动产,那到底什么是不动产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不动产作为自然物的特性有:

      1、不可移动性:又称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

      2、个别性:也称独特性、异质性、,包括位置差异、利用程度差异、权利差异 。

      3、耐久性:又称寿命长久,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损耗、毁灭,且增值。我国土地有使用年限。

      4、数量有限性:又称供给有限,土地总量固定有限 ,经济供给有弹性。

      社会经济特性:体现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的特性。

      1、价值量大:与一般物品相比,不动产不仅单价高,而且总价大。

      2、用途多样性:也称用途的竞争、转化及并存的可...

  •   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不动资产可动资产,那不动产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 房屋不动产权证就是指房屋物权的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房屋不动产权证是指房屋作为不动产,其物权归属于一个人的书面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房屋经过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并发放新的产权证就能证明物权经过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不动产预告登记是为了保障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的人可以在将来实现物权而进行的登记。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不动产的,不会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内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对于房不动产买卖合同来说,我们一定要谨慎的签订,毕竟它涉及到的经济利益数额是毕竟大的。有关于它的效力的法律问题我们也有必要弄清楚哦。那么,不动产买卖合同无效条件是什么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这个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不动产买卖合同无效条件是什么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

  •   5月1日起,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简单来说,就是房产证将下岗,不动产权证书正式登场!这也就意味着,以后买房子拿的是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停止颁发!那不动产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小编在下文跟大家说说。

      一、先来看看什么是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

      (一)不动产权证:

      1、什么是不定产权证

      不定产权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不动产权证,分为单一版和集成版,在同一辖区内如果有两套或以上房的话,可以使用集成版。如不在同一辖区,只能使用单一版,分别记录在“不...

  • 房产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发,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房屋所有人可以依法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不动产证由国土资源局发放的,不动产证包含了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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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述略

      房屋等具有较大价值的财产往往能对人们的生活产生相当重要的影响。为保证其权利变动的有序性和安全性,法律设立了一系列不动产的登记制度,作为向社会公众公示不动产权利状况的手段。其中,不动产的预告登记在我国是一项较为晚近的制度。目前,《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在该项制度的设立上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预告登记制度的主要意义在于,为保全不动产请求权而将此项权利进行登记,从而对后来发生的与该项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产生排他的效力。比如:在两个当事人就一项房屋买卖签订协议后,买方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对该项交易将来能否实现有所担忧,那么他/她就可以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将自己对该处房屋的请求权进行预告登记,也就是在房屋未真正过户前预先向全社会告知自己已经对其享有合法有效的请求权。这样一来,在该登记有效的期间内,其他任何人都无法对这套房屋进行过户登记,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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