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公司法> 不动产投资是什么

不动产投资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5 09:49:56 0人浏览

导读:

不动产投资是什么?不动产投资,是指投资者为了获取预期不确定的效益而将一定的现金收入转为不动产的经营行为。投资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不动产投资就是其中一种,不动产在进行投资的时候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记账,能够计算其所占公司股份的百分比。下面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不动产投资是什么
  •   不动产投资是什么?不动产投资,是指投资者为了获取预期不确定的效益而将一定的现金收入转为不动产的经营行为。投资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不动产投资就是其中一种,不动产在进行投资的时候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记账,能够计算其所占公司股份的百分比。下面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不动产是指土地和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各种建筑物,如房屋、桥梁、电视塔、地下排水设施、桥梁等等;生长在土地上的各类植物,如树木、农作物、花草等,需要说明的是,植物的果实尚未采摘、收割之前,

      树木尚未砍伐之前,都是地上的定着物,属于不动产,一旦采摘、收割、砍伐下来,脱离了土地,则属于动产。

      不动产投资信托指的是受托机构以公开募集或私募方式,交付受益证券,募集一笔资金,再投资不动产、不动产相关权利、不动产相关有价证券等,也就是"先有钱,再投资不动产"的型式。

      在不动产投资信托中,投资者以购买信托法上产权证书的方式将资金交...

  •   在生活中经常听到不动产这个名词,顾名思义不会移动的产业就是不动产,那到底什么是不动产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不动产作为自然物的特性有:

      1、不可移动性:又称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

      2、个别性:也称独特性、异质性、,包括位置差异、利用程度差异、权利差异 。

      3、耐久性:又称寿命长久,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损耗、毁灭,且增值。我国土地有使用年限。

      4、数量有限性:又称供给有限,土地总量固定有限 ,经济供给有弹性。

      社会经济特性:体现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的特性。

      1、价值量大:与一般物品相比,不动产不仅单价高,而且总价大。

      2、用途多样性:也称用途的竞争、转化及并存的可...

  •   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不动资产可动资产,那不动产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 不动产预告登记是为了保障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的人可以在将来实现物权而进行的登记。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不动产的,不会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内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对于房不动产买卖合同来说,我们一定要谨慎的签订,毕竟它涉及到的经济利益数额是毕竟大的。有关于它的效力的法律问题我们也有必要弄清楚哦。那么,不动产买卖合同无效条件是什么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这个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不动产买卖合同无效条件是什么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

  •   不动产登记是保护所用权的一种重要方式,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流程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登记申请

      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

      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受理

      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   5月1日起,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简单来说,就是房产证将下岗,不动产权证书正式登场!这也就意味着,以后买房子拿的是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停止颁发!那不动产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小编在下文跟大家说说。

      一、先来看看什么是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

      (一)不动产权证:

      1、什么是不定产权证

      不定产权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不动产权证,分为单一版和集成版,在同一辖区内如果有两套或以上房的话,可以使用集成版。如不在同一辖区,只能使用单一版,分别记录在“不...

  •   根据我们国家的现行法律规定,当我们购买房屋、车辆等不动产时,需要在相关的部门进行合法登记,办理不动产登记不仅能保护我们的财产所有权,还能为我们带来一些其他便利。那么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和法律快车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流程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二、不动产登记机构怎么审查材料?  (1)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a、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b...

  • 房产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发,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房屋所有人可以依法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不动产证由国土资源局发放的,不动产证包含了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