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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5 15:53:10 0人浏览

导读: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那么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8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一起来看看吧。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户籍在本省的公民。

      本省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执行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依法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实行综合治理。

      第四条 公民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 毛主席曾经说过:人多力量大。中国现如今已经开放二胎政策,很多夫妻也开始准备生二胎了。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新计划生育法二胎规定是怎样的?二婚可以生二胎吗?下面为您介绍一下。一、新计划生育法二胎规定是怎样的2015年12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
  •   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凡18-49周岁之间的育龄人群,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在流出前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近期照片以及所在单位的婚育状况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生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到达现居住地15日内,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接受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婚育证明》的使用时效最高为3年,流动人口应当在婚育状况发生改变时或所持《婚育证明》的有效使用期限截止前,回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经审核后领换新的《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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