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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允许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8 14:52:46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不得擅自变更。那么劳动合同允许变更的条件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合同允许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不得擅自变更。那么劳动合同允许变更的条件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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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变更条件:1、订立合同时的法律依据修改,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2、生产方向变化,原合同中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3、生产任务改变,原来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条款需要修改;4、发生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劳动合同;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在变更劳动合同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的,这样才能够确保劳动的变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从而完成好该变更。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修改的;

      3、企业改变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由于自然灾害或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5、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

  • 合同的内容一般分为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必备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一般是由法律法规指定的;约定条款是指当事人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确定的条款。劳动合同一般同时具备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这一规定是在《劳动法》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具体项目而形成的。

    《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七...

  •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1. 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例如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的;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用人单位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劳动合同需要做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2.劳动者方面的原因。这里有三种情况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第一种是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二种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第三种是身体、技能等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原来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例如因意外事故致伤、致残,经劳动...
  •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具体信息;2、劳动合同期限;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劳动报酬;6、社会保险;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8、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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