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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申请没有执行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13:45:32 0人浏览

导读: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有的当事人会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避免财产遭受损失。那么财产保全申请没有执行怎么办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财产保全申请没有执行怎么办
  •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有的当事人会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避免财产遭受损失。那么财产保全申请没有执行怎么办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继续多与执行法官沟通,请求加快执行进度和力度。

      2、向法院审委会及院长投诉,请求过问并干预,以期早日执行到位。

      3、按照《民诉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的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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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执行的,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等待被执行人有了新的收入,除扣除生活必须部分外,剩下部分就可以被执行。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随时恢复执行。法律依据:《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司法解释》 第三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每次履行完毕之日。人民法院划拨、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红利等财产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划拨、提取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的,计算至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通过其他方式变价的,计算至财产变价完成之日。非因被执行人的申请,对生效法律文书审查而中止或者暂缓执行的期间及再审中止执行的期间,不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等。
  • 对于财产保全来说,确保它的安全是放在第一位置的。那么,在权利人在解除财产保全之前是需要填写一份申请书的,否则不能对之进行解除。这个时候,一份完整准确的申请书可以帮你省去很多问题。一、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住址:电话:被申请人:住址:电话:保全请求:
  • 保全后的财产被转移了应当立即到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采取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现实生活中,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都会对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往往一方因为赌气或其他原因而没有分割财产。那么离婚时未分割财产怎么办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夫妻离婚时,有关财产分割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

      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也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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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那么离婚财产未分割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来说你又是否知道应该如何划分的呢?那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了关于离婚财产未分割怎么办的相关信息,希望小编找到的信息可以帮到您。

      一、概念

      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纠葛,最好在离婚时把共同财产分割好。

      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是两年,自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

  • 离婚案中财产保全的相关法律依据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也可以解释为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前或者诉讼过程中,作出判决之前,为了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的限制当事人处分,或者禁止当事人实施或不实施某一行为的临时措施。财产保全的担保是指可能因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不当而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害给予赔偿或者被申请人在财产保全过程中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保证案件执行的一种法律形式。财产保全中的担保是为弥补申请保全错误损失或保证案件执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财产而形成的人民法院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人民法院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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