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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申请应该怎么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5 15:18:33 人浏览

导读:

说到财产保全,大家应该有一定的了解,这也是为了保障申请人的权益,对于这种情况一般是要向人民法院申请,有人民法院执行来进行财产的保全。那么财产保全申请应该怎么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说到财产保全,大家应该有一定的了解,这也是为了保障申请人的权益,对于这种情况一般是要向人民法院申请,有人民法院执行来进行财产的保全。那么财产保全申请应该怎么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财产保全申请应该怎么做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特此申请。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二、财产保全包含哪些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的财产只能是涉案的财物,包括动产、不动产、财产权利等,如房屋、汽车、股票、货币等等。

  三、财产保全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世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以上就是关于财产保全申请应该怎么做的相关介绍,对于财产保全,大家要注意具体的内容,同时也要注意申请的方式,提前准备所需的材料和证件,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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