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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规定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15:35:38 0人浏览

导读:

在农村地区,很多宅基地的使用权都不是非常明晰的,经过转让、继承或者买卖之后,使用权的确定会变得十分困难。那么,农村宅基地确权规定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农村宅基地确权规定是什么
  • 农村宅基地确权规定如下:1、宅基地申请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进行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4、审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在农村地区,很多宅基地的使用权都不是非常明晰的,经过转让、继承或者买卖之后,使用权的确定会变得十分困难。那么,农村宅基地确权规定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以上就是对农村宅基地确权规定是什么的回答,谢谢阅读!

  • 现在的农村还是适用的集体经济,所以农民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近几年我国大力促进农民对宅基地进行确权,对于确权也做了很多的规定,但是有些农民在确权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纠纷并起诉到了法院,在起诉前要提交起诉状,那么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起诉状范本房屋确权起诉状原告1:刘某某,男,1925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弄4号301室原告2:沈某某,女,1932年6月1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弄4号301室被告:刘某某2,男,1960年5月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弄4号301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成山路***弄37号302室诉讼请求:请求确认原告1和原告2享有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弄4号301室房产的二分之一的产权;
  • [导读]

    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含义。农村居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即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居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即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且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但如果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者乡村的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村民宅基地的实际使用面积过大,远远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基本核算单位有权调剂或重新安排使用。但应对原有宅基地的建筑物和树木等给予合理赔偿,不得平调。
  • 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提交什么资料呢?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接下来就带来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提交什么资料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一、申请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3、土地来源证明材料(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等;转让、继承、分家析产、赠与、受赠的协议书、合同书、证明书等;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判定书、裁定书;村委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等);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村关于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证明);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二、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由村...
  • 在被拆迁之时,同开发商所签订的宅基地补偿协议是什么样的?宅基地安置补偿协议怎么写有效?宅基地补偿协议具体需要有哪些内容?宅基地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些什么?相信不少朋友都有这样的疑问,接下来将介绍宅基地补偿协议的范本。宅基地安置补偿协议怎么写有效:宅基地补偿协议书(一)甲方(村民):乙方(开发商法人代表):丙方(担保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经xx县xx村委会统一规划,在丙方统一协调下;乙方征收甲方的土地,用于修建公路和建设居民小区。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公正、诚信的原则,通过充分友好地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必须在甲方所在村全体村民同意签字后,方可开始土地征收工作。二、甲方有两个已成年的儿子,他们即将成家立业,甲方的土地被征收后,两个孩子没有宅基地。乙方在公路旁安排两间相邻的免费的屋基(店面房)给甲方;屋基的位置在甲方本组村民安置宅基地的同一片区,两间屋基总面积为平方米。(...
  •   农村房屋以前管理是不规范的,没有房产证、也没有相关的证明房屋的产权人,纠纷也是会出现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是什么意思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是什么意思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承办初审、复审、审批职责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转送复审、审批单位,填制权属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退件时,要向当事人讲明退件原因及补正的方法和要求。

      二、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流程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

  •   宅基地被征收,权利人有权获得补偿,那么集体宅基地所有权的补偿该怎么处理?按照所有权价值补偿、按建设用地价值补偿、按市场价值补偿。而农户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和房屋及附属设施所有权的补偿又是怎样?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我国法律对农村宅基地的征收与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集体宅基地所有权的补偿

      1、按所有权价值补偿

      宅基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权就会丧失,所以必须按所有权价值进行补偿。

      2、按建设用地价值补偿

      宅基地属于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参照建设用地补偿标准,综合宅基地所在位置、供求关系等因素确定其价值。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宅基地应当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确定。该规定忽略了宅基地与耕地在性质、功能、价值等方面的差异,与当前经济发展状况不相适应,应当及时作出修改。

      3、按市场价值补偿

      市场价值是平等的交易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竞价达...

  • 农村宅基地确权规定如下:1、宅基地申请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进行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4、审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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