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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宣判拉拽司机案结果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2 14:57:09 0人浏览

导读:

公交车对于大家来说想必并不陌生,它作为我们出行的交通工具之一,对大家的生活起着很大的作用,但有的人却在坐公交时不顾生命安全,干扰司机驾驶。那么,辽宣判拉拽司机案结果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辽宣判拉拽司机案结果是什么
  •   公交车对于大家来说想必并不陌生,它作为我们出行的交通工具之一,对大家的生活起着很大的作用,但有的人却在坐公交时不顾生命安全,干扰司机驾驶。那么,辽宣判拉拽司机案结果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据央视新闻11月4日报道,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近日接连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

      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25日晚,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居民汲某明在沈阳市乘坐133路公交车时,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张某发生争执。汲传明对张某进行拉拽,令其偏离驾驶室。最终公交车失控并撞向路边护栏。

      2017年8月11日下午,沈阳居民吴某香乘坐105路公交车,当车驶出浑南区文澜苑车站时,其因未能及时下车与司机刘某发生口角,并猛拽、击打刘某手臂,造成该公交车失控,与路边停放的车辆相撞。

      2017年10月19日14时许,沈阳市皇姑区居民李某在乘坐163路公交车时,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关某发生口角,并拉拽对...

  •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会收到怎样怎样的处罚?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特指单位场所的正常秩序、以及社会日常的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的秩序。(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行为人必须通过“投放行为”传达出恐怖信息。2、恐怖信息的物质载体要使人产生恐惧心理,行为人投入的东西必须在外观上足以让一般人相信是“危险物质”。3、投放行为的对象可以是群体也可以是个人。但引起的是旁观群众和社会大众的恐慌。4、投放行为必须具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情节。(三)主体...
  •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会收到怎样怎样的处罚?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特指单位场所的正常秩序、以及社会日常的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的秩序。(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行为人必须通过“投放行为”传达出恐怖信息。2、恐怖信息的物质载体要使人产生恐惧心理,行为人投入的东西必须在外观上足以让一般人相信是“危险物质”。3、投放行为的对象可以是群体也可以是个人。但引起的是旁观群众和社会大众的恐慌。4、投放行为必须具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情节。(三)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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