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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机构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3 10:11:28 0人浏览

导读:

对于劳动者来说,多了解一些跟工作有关的维权知识是必须的。有时候,往往以前你觉得没有用的东西会在未来给予你很大的帮助。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将为大家讲解工伤鉴定机构是什么这个问题。
工伤鉴定机构是什么
  •   对于劳动者来说,多了解一些跟工作有关的维权知识是必须的。有时候,往往以前你觉得没有用的东西会在未来给予你很大的帮助。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将为大家讲解工伤鉴定机构是什么这个问题。

      工伤认定一般按照属地原则管理,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由参保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伤残等级由设区的市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委员会的医学专家评定。

      先到所在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后依据工伤认定书到指定的部门做伤残鉴定。

  •   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一、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一)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二)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

  •   我们都知道员工在受伤后都是需要经过工伤鉴定这一过程的,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最大降低经济损失的,有效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往往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员工受伤后应先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受伤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待停工留薪期满后,到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医院可以治疗工伤,但认定工伤应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伤残鉴定应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 关于骨折工伤级别鉴定标准,我国已经在2014年颁布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该标准规定了一级到十级的骨折伤残标准。一般情况下,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都可以评定十级伤残。

    骨折工伤等级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 当我们受了工伤,那么我们可以找相应的单位或企业获得赔偿,在获得赔偿之前,我们应该进行工伤鉴定,接下来一起学习一下,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怎么划分,希望对你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一、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怎么划分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
  •   我们在生活中都说出现工伤伤残需要鉴定的,需要到专门部门进行鉴定,那么,工伤伤残鉴定机构有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工伤伤残鉴定机构有哪些?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一)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二)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

  •   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职业病应及早做好防治措施,但是如果不幸患上了职业病,应如何得到保障?本文提供相关职业病鉴定程序内容。

      职业病鉴定流程: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协商鉴定缴费事宜 →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 →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

      一、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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