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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依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5 14:32:39 0人浏览

导读:

国家征地的时候会进行补偿。集体土地的集体使用人可能会对于补偿款的分配产生争议。那么,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依据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依据,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依据
  •   国家征地的时候会进行补偿。集体土地的集体使用人可能会对于补偿款的分配产生争议。那么,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依据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依据,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依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根据以下法律条文:

      1、二00四年十月二十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

      2、二00四年十一月三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3、二00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 乐清南草坩村土地补偿费分配引发争议  随着城市化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用,由此也引发了新的农村问题。谁来分配土地补偿费?当大多数村民不满村委会的分配意见时,他们该如何办?这是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实施中遇到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 近些年来,国家有时候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会征收一部分的土地,当然也会给予被征收者一些征收补偿的,那么土地补偿费归谁所有?土地补偿费怎么算?土地补偿费分配应该如何做?相信大家都想了解一下,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土地补偿费归谁所有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并非村委会)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4、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 类型

    补 偿 项 目

    计 算 依 据

    标 准

    土地补偿费

    该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

    土地面积的6--10倍

    安置补助费

    该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

    需要安置人口的4----6倍

    青苗补偿费

    当季作物产值

    实际占用农作物产值的1倍

    附着物补偿费

    设区的市政府制定

    重置价格实际评估值

    土地补偿费

    该乡镇前三年平均产值

    5---8倍(各省制定标准)

    安置补助费

    该乡镇前三年平均产值

    4---6倍(各省制定标准)

    青苗补偿费

  •   国家征地的时候会进行补偿。集体土地的集体使用人可能会对于补偿款的分配产生争议。那么,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依据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依据,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依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根据以下法律条文:

      1、二00四年十月二十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

      2、二00四年十一月三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3、二00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   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土地使用特性,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那么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一)划拨土地征收补偿范围

      (1)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可见家庭土地承包方主体是农户,并非家庭的每个成员,每个家庭成员不具有独立的家庭土地承包权,并且农村分配土地是以“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为政策,如果家庭某个成员死亡的,按照三十年的承包期不变,不存在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权问题,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就应当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耕作。家庭成员死亡后,其民事主体资格已经丧失,不能对承包的土地进行管理和使用,已经不是土地承包经营主体中农户的成员,所以其不能再对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征用补偿款也就不能成为其个人的遗产。

  • 公房拆迁补偿款的继承规定

    在确定了公房承租人之后,拆迁补偿款的归属与继承的问题就容易解决了。但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公房是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本文仅指作为国家财产的公房),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只有居住权,和极其有限的处分权。而且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的权利也不能以继承的方式转由其继承人享有,而只能通过变更的方式转由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或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享有。公房承租人也不可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的处分。如果公房承租人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上处分的,该处分属无权处分,在有权限的公房管理单位给与认可之前,该处分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在此类纠纷中往往涉及家庭协议的问题。所谓家庭协议是指在公房的原承租人的家庭内部就公房的分配、继承、拆迁补偿等问题达成的一揽子协议。据笔者了解,签订家庭协议的情况也是很普遍的,在前来咨询的当事人中,几乎人手一份家...

  • 近些年来,国家有时候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会征收一部分的土地,当然也会给予被征收者一些征收补偿的,那么土地补偿费归谁所有?土地补偿费怎么算?土地补偿费分配应该如何做?相信大家都想了解一下,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土地补偿费归谁所有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并非村委会)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4、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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