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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终止审理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6 14:11:46 0人浏览

导读:

在刑事诉讼中,因为各种原因而可能导致刑事诉讼终止审理。那么,刑事诉讼终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终止审理的情形
  •   在刑事诉讼中,因为各种原因而可能导致刑事诉讼终止审理。那么,刑事诉讼终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终止,仅限于审判阶段,表现为终止审理。在审判阶段,除上述第1项规定的情形外,对于其他5种情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诉讼终止审理的情形,谢谢阅读!

  •   诉讼中止是在诉讼过程中因特殊原因导致需要中途停止审理的一种法律制度,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诉讼程序是相当重要的,如果有某个环节无法继续审理的,就会涉及到中止审理。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

      一、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

      刑事诉讼中止审理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使审判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审判人员决定暂时停止审判活动,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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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刑事诉讼中,因为某些原因可能会导致中止审理。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法院审理普通民事案件的时候必须要保持严肃不然会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一般的情况下仲裁程序是不会因客观原因中止,但也有例外。那么对于仲裁中止审理的情形是怎样的呢?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的仲裁中止审理的情形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仲裁中止审理的情形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自然人死亡,其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自然消灭,但是有关财产的争议没有得到解决,需要等待是否有愿意承担诉讼权利义务的继承人参加诉讼。继承人表示愿意参加诉讼的,则诉讼程序将恢复进行;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不愿意承担诉讼权利义务的,诉讼不宜继续进行。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一方当事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则不能亲自参加诉讼活动,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在法定代理人确定之前,诉讼程序暂时停止。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
  •   在刑事诉讼中,因为各种原因而可能导致刑事诉讼终止审理。那么,刑事诉讼终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终止,仅限于审判阶段,表现为终止审理。在审判阶段,除上述第1项规定的情形外,对于其他5种情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诉讼终止审理的情形,谢谢阅读!

  •   为了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问题,可以通过刑事诉讼的方式。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有哪些情况?刑事诉讼有效期是怎么样的?刑事诉讼应当再审的情形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有哪些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终止,仅限于审判阶段,表现为终止审理。在审判阶段,除上述第1项规定的情形外,对于其他5种情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二、刑事诉讼有效期

      1、刑事案件作为公诉...

  •   刑事诉讼终止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情况致使诉讼没有必要或者不应继续进行,从而结束诉讼的制度。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 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超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的;其它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终止,仅限于审判阶段,表现为终止审理。在审判阶段,除上述第1项规定的情形外,对于其他5种情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 刑事诉讼终止的情形有: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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