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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纠纷起诉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6 16:41:51 0人浏览

导读:

生活中每个人都会生病上医院的时候,因此医患关系是比较紧张的,是备受人们关注的。那么医疗事故纠纷起诉的条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医疗事故纠纷起诉的条件
  •   生活中每个人都会生病上医院的时候,因此医患关系是比较紧张的,是备受人们关注的。那么医疗事故纠纷起诉的条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医疗事故纠纷起诉的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本人或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包括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2)有明确的被告(就是医院、诊所)。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就是你要被告赔多少和凭什么要他赔)。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医院、诊所所在地)。

      2、起诉的方式:以书面起诉(起诉状)为原则,以口头起诉为例外。

  • 医疗事故纠纷在法律上也是需要进行相应的举证的,这个法律上的举证就是需要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的,相应的当事人都要进行举证的。下面就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纠纷的举证原则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医疗事故纠纷的举证原则是什么(一)受害人(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举证责任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二)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是指医院或经过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如下举证责任:1、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多数案件中,医疗行为与病员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比较明...
  • 出了医疗事故除了对就医患者造成了身体或精神上的损害结果,还无疑是对家属的一个重大打击。根据法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如果医院存在过错的,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
  •   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但是很多人往往就会将这二者混为一谈。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区别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区别

      医疗纠纷,涵盖了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产品质量、疾病自然转归等,而医疗事故是主要构成部分。在许多的医疗事故中,对患者的人身损害的因素除了一些不可预见的医疗风险因素外,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仍为是主要因素。如何避免这些风险因素,关键还在医务人员。在现实医患关系中,患者由于对医学知识的缺乏,治疗方案完全由医生单方面制定和实施,患者仅仅是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常常只是按医务人员的要求配合检查治疗,有时甚至处于意识不清、昏迷状态,连配合的能力都没有,任由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处理。所以,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任何轻微的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医疗...

  •   现实生活中,经常都会发生一些因为医疗事故引起的犯罪,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医疗事故罪构成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医疗事故罪构成的条件:

      (一)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

      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说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这里所说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师和护士等,他们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

      (二)行为的违法性

      “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件。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

  • 发生医疗事故之后,患者及患者家属首先要冷静下来,然后前往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医疗事故进行责任鉴定,如果院方存在一定过错的,患者可以向院方主张赔偿。那么医疗事故纠纷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呢?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医疗事故纠纷赔偿的标准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我们作为病人在就医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由于医学的特殊专业性,还有信息的不对称,使得维权变得更加困难,但是解决途径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那么医疗事故纠纷怎么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纠纷怎么处理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卫生局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二、医疗事故纠纷诉讼时效

      1、医疗事故诉讼纠纷根据纠纷案由的不同,有不同的诉讼时效的规...

  •   案由:医疗事故纠纷

      原告:王某某

      被告:某某附属医院、某某眼科中心

      案情介绍:

      2004年2月×日,原告在被告某某附属医院出生,因属早产原告出现危急症状,原告便入住被告新生儿科处接受医治,住院期间,被告某某附属医院对原告采取了吸氧等治疗措施,经被告诊断治疗后,原告于2004年4月×日出院。出院时,被告告知原告的出院情况为:"患儿反应强,&,请眼科会诊查眼底未见视网膜病变。医嘱:无。"出院后的第二日,原告法定监护人担心原告眼睛有异样,即到另一被告某某眼科中心进行检查治疗,某某眼科中心第一次检查后并没有对原告进行治疗,只告知原告接受观察;2004年4月×日,原告继续到被告某某眼科中心接受检查治疗,经被告某某眼科中心再次检查后告知:原告眼睛对电灯及光线有反应但不随光,并告知原告继续接受观察,两个月后再到被告某某眼科中心进行复查。...

  •   医疗事故在我们的生活中层出不穷,不计其数。越来越多的医就职时没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优秀的职业道德操守。使得医疗事故层出不穷,所以还是需要从根源做起,培养更优秀的医疗人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医疗事故责任纠纷诉状。

      一、医疗事故责任纠纷诉状

      原告:周xx,女,28岁,汉族,现住:固始县xxx

      被告:固始县xxx中心卫生院

      所在地址:固始县陈淋镇街道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诉讼请求

      判决赔偿原告各项损失约5万元,具体数额有待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计算。

      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2年2月,原告骑电动车时不慎摔伤,导致右肱骨中段骨折,在当地医院进行肱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后伤口愈合后出院。原告于2013年2月1日在固始县xxx中心卫生院进行右肱骨内固定物取出术,术后原告右上臂至右手活动受限、麻木。而原告在做右肱骨内固定物取出术之前,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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