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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夫妻因为无法生育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就会想收养一个孩子。那么收养手续需要哪些资料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收养手续需要哪些资料:
一、收养社会福利院弃婴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5、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
6、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寸照片一张;
7、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
8、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二、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需要的证明材...
在我国,要想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的话,则首先需要当事人满足《收养法》中规定的收养条件,其次就是要办理收养手续了。此时肯定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那么办理收养手续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办理收养手续都需什么材料,因收养情况的不同,提交的材料也不同。
一、办理收养手续需带的材料——收养社会福利院弃婴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5、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
6、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
收养手续资料
《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以下是收养手续需要的资料。
一、收养社会福利院弃婴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5、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
6、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寸照片一张;
7、在县级以上报纸刊...
办理结婚登记的证明材料和程序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面证件和证明材料: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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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解读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申请人双方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a)结婚登记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b)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核心内容:虽然我们在生活中会想要收养孩子,收养了孩子还是一样要遵循一定的程序的,比如要进行计划生育的登记,那么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到您。
1、所需材料:申请人属女性或夫妻共同收养的,应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全家户口簿及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申请人为男性的,应提供户口簿、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患不孕症者要求收养子女的,另需提供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鉴定患不孕症的证明。
2、申请人到现居住地村(居)委领取《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后将《证明表》及1项规定材料交男女双方现居住地村(居)委(申请人为男性的,将材料交现居住地村(居)委),由其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加具意见。
3、申请人持核实过的《证明表》及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套交女方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机构(申请人为男性的,将材料交本人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机...
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对收养人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子女行为的证明。那么,收养公证办理应提供的材料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收养公证办理应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
收养人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免冠黑白照片若干张;
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以及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状况证明及复印件(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结婚证书、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证书、丧偶的需要提交配偶死亡证明书);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 (由收养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住所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
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有关规定,领养孩子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检验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是提交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的结婚证明。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五条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张荆。根据《收养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收养的程序具体如下:
1、收养人携带相关的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包括身份证明;有无婚姻、子女等的证明文件;收养申请书。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收养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还需到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主管部门加签意见并盖章。
3、收养登记机关对相关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
如果收养的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公告期限60天。
另外,被收养人包括不满十四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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