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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9 16:15:27 0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离婚的夫妻都是女方先提出的,男方就不想离婚的情况。那么彩礼返还的情形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彩礼返还的情形
  •   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离婚的夫妻都是女方先提出的,男方就不想离婚的情况。那么彩礼返还的情形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彩礼返还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使得我国对婚约问题的处理有法可依。

      但由于这一解释,没有明确说明婚约解除后彩礼的返还,与离婚后彩礼的返还的具体区别,如返还的数额如何把握,对生活困难如何确定等。导致审判人员由于认识的分歧,对同一案件的处理会出现不同的结果。我们通常理解的,要把“导致给付人生活困...

  •   结婚彩礼是我国传统的婚姻习俗,在一些相对落后的地区仍保留着彩礼习俗。当双方情感破裂时,彩礼返还是一个棘手的额问题。那么对彩礼的返还该如何认识呢?很多人都不知道,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彩礼应当返还的情形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彩礼应当返还的情形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姻法》解释(二)对彩礼的返还原则与我们以前的作法有很大的区别。实践中适用该条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注意把握司法解释解决此类纠纷时所坚持的基本原则,即解释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

  •   很多地方仍有给付彩礼的情形。如果男女缔结婚姻失败或者其他一些原因,彩礼是可以返还的。那么,彩礼应当返还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彩礼应当返还的情形,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彩礼应当返还的情形: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姻法》解释(二)对彩礼的返还原则与我们以前的作法有很大的区别。实践中适用该条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注意把握司法解释解决此类纠纷时所坚持的基本原则,即解释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决依据的,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 姻关系的,原则上收...

  •   哪些情形可以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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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解析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况

      婚姻法彩礼:婚前给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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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以下情形的需要返还彩礼: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给付彩礼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在中国传统的观念中,男女结婚的时候,男方家庭有向女方家庭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那么不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不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不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的相关内容。

  • 若法院查明给付彩礼是属于以下情形的,则需要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若双方自愿并且协商一致返回彩礼的,则可以不受以上情形限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熊成浩。以下为大家解答“彩礼返还的条件有哪些?”

      有些情侣在外人看来无比般配,但真实感情如何,也只能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其中不乏直到订了婚,甚至领了结婚证才幡然醒悟,一辈子太长,想想还是别委屈自己。

      我国大部分地区婚姻习俗,在结婚时男方要给女方一定数量的彩礼,而女方嫁到男方家里时,也要准备一些嫁妆作为回礼。那如果在婚宴过后男方给付了彩礼,其中一方反悔,女方需不需要将彩礼退回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

      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

      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朱增敏。关于无效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否支持的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未作出明文规定。比较常见的处理方式是无效婚姻关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收受彩礼一方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三种情形即“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相关规定”即生活绝对困难“作为客观标准,综合判断并作出处理。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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