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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1 11:00:01 0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那么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
  •   在我国,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那么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的相关内容。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辞退员工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是不能无故辞退员工的。那么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情形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可以看见员工辞职和单位辞退员工的事情。那么辞退员工支付补偿的情形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辞退员工支付补偿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辞退员工支付补偿的情形的相关内容。

  •   核心内容: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本文为您提供新劳动法关于支付补偿金情形的规定,并对劳动仲裁、劳动合同签订及工伤保险赔偿问题提供相应对策,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进行详细解读,欢迎浏览。

      新劳动法赔偿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

  •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现金方式,也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对改制分流中不愿进入改制后新公司、自愿走向社会自谋职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以现金方式补偿;对进入非国有法人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并可以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后企业的股权或债权。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协商解除,也可以法定解除。对于协商解除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吗?这也是很多人的疑问。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法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47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根据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354号文件《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符合有些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有的人可能会疑惑,终止劳动合同补偿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

  • 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具体包括以下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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