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劳动法> 劳动法对孕妇有什么规定

劳动法对孕妇有什么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1 14:23:08 0人浏览

导读:

在职场中,对于很多怀孕的女性来说,都希望够有一个宽裕的假期能把自己的宝宝安全出生。那么劳动法对孕妇有什么规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法对孕妇有什么规定
  • 关于孕妇,劳动法的规定有:

    1、首先我们国家对孕妇实施特殊劳动保护。

    2、禁止安排孕妇加班,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享有产假,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4、禁止哺乳期加班,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5、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

  •   在职场中,对于很多怀孕的女性来说,都希望够有一个宽裕的假期能把自己的宝宝安全出生。那么劳动法对孕妇有什么规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劳动法对孕妇有什么规定的相关内容。

  •   在职场中,对于很多怀孕的女性来说,都希望够有一个宽裕的假期能把自己的宝宝安全出生。那么,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在职场中,对于很多怀孕的女性来说,都希望够有一个宽裕的假期能把自己的宝宝安全出生。那么,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关于孕妇,劳动法的规定有:

    1、首先我们国家对孕妇实施特殊劳动保护。

    2、禁止安排孕妇加班,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享有产假,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4、禁止哺乳期加班,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5、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

  • 新劳动法对于员工罚款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犯错的员工,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劳动法不能对员工进行处罚,因员工的过错造成公司产生巨大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赔偿方式为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每月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比例不超过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那么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多久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多久: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

  • 哺乳期工作岗位劳动法的规定有:1.劳动法第29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法第63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