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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1 16:12:55 0人浏览

导读:

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时候,其近亲属会很关心刑期怎么计算。那么,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
  •   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时候,其近亲属会很关心刑期怎么计算。那么,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死缓减刑和数罪并罚以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核心内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有期徒刑刑期的具体计算方法是什么?有什么具体规定?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有期徒刑期限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有期徒刑的刑罚种类。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刑法第45条规定,除本法第50条、第69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一,根据刑法第50条及刑法修正案(八)第4条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

  •   在我国的刑罚处罚措施当中,包括了有期徒刑,一旦犯罪份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话,是属于较为严重的犯罪了,所以,我们需要了解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问题。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是怎样?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是怎样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死缓减刑和数罪并罚以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有期徒刑适用对象

      1、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

      2、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中期徒刑的刑期...

  • 对有期徒刑相信很多的人都是有一定的了解的。有期徒刑作为刑罚的一种,也是被常用的一种刑罚。而我国对于有期徒刑的期限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对其界定也是有要求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有期徒刑,知道如何界定有期徒刑。一、有期徒刑怎么界定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还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危害较小的犯罪行为。因此,有期徒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是一种适用范围最广泛的刑罚方法。刑法分则中,凡是规定了法定刑的,都规定了有期徒刑。3、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这种劳动是强制性的,体现了我国对罪犯实行劳动和教育改造的政...
  •   核心内容:在进行有期徒刑的刑罚前,如果被判了缓刑,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中的确定之日应是指判决宣判之日。

      一、从刑法条文来看,确定之日不应是生效之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刑罚里,对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明确规定从判决执行之日计算,而对缓刑考验期限,却规定为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可见在立法上执行之日与确定之日是不同的时间概念。由于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因此从执行之日起计算又可称为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见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及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由此,笔者认为从刑法条文来看,确定之日不是指生效之日。

      二、从缓...

  •   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时候,其近亲属会很关心刑期怎么计算。那么,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死缓减刑和数罪并罚以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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