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劳动法> 职工违规操作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职工违规操作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2 08:50:24 0人浏览

导读: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那么职工违规操作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职工违规操作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那么职工违规操作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

  • 我是一家私企的职工。今年初,我因为违章操作造成终生残疾。于是,我向老板提出工伤申请。但老板以我是违章作业应自担损失为由,拒绝赔偿。请问,我能请求工伤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只有职工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而伤亡,或因醉酒导致伤亡,或自残自杀伤亡的才不得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实行的是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所以,劳动者不论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保险待遇。因此,你虽然违章作业造成了损伤,但仍可要求公司赔偿,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违规操作受伤属于工伤吗?要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违规操作而发生事故受伤的话,此时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主要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伤的认定情况,看其应当认定为工伤,还是视为工伤,还是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违规操作受伤属于工伤吗?

      企业单位的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是否有违规操作,和认定工伤无关。工伤认定采取的是无过错原则,即使违规所致,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也属于工伤。

      律师提醒:如果发生事故,不论是否属于职工违规操作造成的,用人单位都应该给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职工的行为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不给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所以,用人单位对...

  •   自己违规操作受伤能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上班途中受伤哪种属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对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有十分明确的规定。但是,有时因当事人理解不同,时而产生歧义。鉴于此,罗湖社保管理处依据法规认真把关,符合规定情形的,认定为工伤;不符合规定情形的,不认定为工伤,既保护了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

      出差遭遇交通事故认定工伤

      某环境公司员工罗某,去年底出差郑州,办完事后准备去机场搭乘飞机到另一座城市,继续他的业务。早上6时许,罗某乘搭出租车去机场,当出租车沿107国道由北向南行驶,到达一立交桥出口时,与立交桥北端桥壁相撞,造成乘车人罗某头部受伤,当场死亡。

      事后,某环境公司向社保管理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保管理处对事件进行了仔细调查,并很快作出认定:罗某因工外出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死,该员工上述情形,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五项规定,因此,认定该员工属工伤。因罗某已参保,...

  •   工伤认定为无责任原则,违规操作受伤也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工作期间意外触电

      2009年6月19日上午8时30分,王根才一如既往前往城关区全志电子有限公司上班。由于前一天下了雷雨,王根才处理完地面积水后,准备操作电焊机工作,就在他把手搭在电焊机上的瞬间,380伏高压电流从他的身体里穿过,王根才当即失去了知觉。同事小宋看到后,马上扑过去切断了电源,此时,王根才已倒在地上。上午10时,急救车赶到,已从昏迷中醒来的王根才在同事搀扶下走进急救车,并送往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安宁分院治疗。事后,王根才的同事向记者介绍,电焊机漏电,应该和前夜大雨过后机器进水有关。

      据了解,53岁的王根才是天水海林轴承厂的钳工,有钳工证。退休后,经城关区劳动人才市场介绍到全志电子有限公司上班,事故发生时,他来兰州上班仅3个半月。

      手指被截导致伤残

      7月29日,记者到医院采访时,王根才做完手部手术只有4小时,躺在病床...

  •   核心内容:张某刚到文登某鱼竿厂上班,没几天就受伤住院,用人单位虽全额支付了医疗费,但拒绝承认张某的情况属于工伤,不肯为其办理工伤认定相关手续,理由竟是因张某为临时工。

      今年11月,张某以临时工的身份到文登市某鱼竿厂工作,后在工作期间受伤。鱼竿厂认为,张某仍在试用期,且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拒绝办理工伤认定相关手续。张某的家属无奈之下,11月5日前往文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起诉该单位。

      仲裁员调查后认为,张某虽然只是工厂的一名临时工,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他与单位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且张某确实是在工作中受伤,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工伤认定相关手续。工作人员对鱼竿厂负责人讲解法律法规后,经过调解,张某顺利的完成了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最终于12月3日得到了赔偿。

      法律快车知识拓展:

      临时工工伤赔偿标准

      劳动部办公厅在《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