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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哪些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2 14:08:52 0人浏览

导读:

职工发生工伤而要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注意时间的问题。那么,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哪些时间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哪些时间,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哪些时间
  •   职工发生工伤而要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注意时间的问题。那么,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哪些时间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哪些时间,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哪些时间?可以参照下列内容:

      1、24小时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应该在24小时内打电话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48小时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采用书面形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在48小时内;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为工伤。

      3、10个工作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4、15个工作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

  •   核心内容: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

      《工伤认定办法》

      第五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第六条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七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延伸阅读:

      鉴定机构

      工伤待遇的享受,有赖于合理科学的工伤鉴定。基...

  •   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事项时,遭受了伤害,申请工伤认定是维权的关键一步。那么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又是多久?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受伤害(死亡)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相关病历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及病历,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企业申请认定工伤的,应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 原件并加盖公章;

      6、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证明(可到工商局或市场安全监管局查询);

      7、关于工伤的证...

  •   作为一名上班族,如果在生活中因为工作的原因所受伤我们是可以到相关的医疗机构进行,通过认定来向所在单位索要赔偿。那么职工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

      用人单位方: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劳动者方: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职工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的相关内容。

  •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东方网12月4日消息: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针对近年来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案件迅猛增长的情况,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此类诉讼中应注意的五大问题。   --时效问题。目前,大部分务工人员认为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就要认定他为工伤,不知道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有些单位的老板在工人受伤后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员工也不去申请,待时效过后工人才到处上访。法官提醒,劳动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申请可能不会被受理,致使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 被过滤广告 障行政部门提...

  •   案情简介

      原告向某于2008年5月来到相距2000余公里远的江苏省北部某县某厂工作,6月4日凌晨在拉钢条时将右股骨颈扭伤骨折,工厂老板后送向某至乡医院住院治疗行内固定钢钉术并支付了住院医疗费。6月30日,双方经某乡司法所见证,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主要内容为:一、向某在乡医院的7000元医疗费用由厂方负责;二、厂方支付向某10000元补助费;三、向某以后产生费用由向某负责;四、双方今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五、协议签字生效。之后,向某拄着双拐在亲友搀扶下辗转回家休养。2008年11月4日向某在家乡经某司法鉴定所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鉴定为九级伤残。这时,原告向某方知自己对原调解协议承诺存在重大误解,并认为订立调解协议书时显失公平,遂向苏北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8年11月12日,该仲裁委员会以证据材料不具备(实...

  • 工伤认定的几种情形: (1)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和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

      工伤认定的几种情形:

      (1)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和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认定的几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

  •   工伤认定是一个严格的过程,并不是说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书就能认定,还需要相关的认定材料。那么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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