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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该做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1 00:00:40 人浏览

导读:

当事人申请的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劳动者可以根据工伤认定书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等事项进行协商,主张其进行赔偿。更多关于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该做什么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当事人申请的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劳动者可以根据工伤认定书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等事项进行协商,主张其进行赔偿。更多关于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该做什么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该做什么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劳动者认为工伤影响了自己劳动能力的,可以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更多工伤赔偿。也可以依据工伤认定书,直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三、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当事人遭遇工伤之后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不要让自己处于被动地位。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该做什么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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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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