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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失踪女子被害事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1 08:52:58 0人浏览

导读:

最近一起四川失踪女子被害事件引起众人关注。这个四川失踪女子被害事件是怎样的事件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四川失踪女子被害事件
  •   最近一起四川失踪女子被害事件引起众人关注。这个四川失踪女子被害事件是怎样的事件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四川失踪女子被害事件,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7月2日晚,眉山市青神县公安局通报,该局成功破获了2017“923”,2018“513”两名妇女失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青神县人,男,47岁。)

      通报称,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交待了其杀害两名受害人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之前,5月17日,眉山市青神县公安局发出悬赏通告,通告称,5月14日17时许,该局接到群众报警,该县居民彭某(女,52岁,身高1.56米左右,黄色长发,中等体型,左手臂有一处3公分左右划痕),在5月13日,在南城镇竹艺大道竹博馆附近跑步时失踪。失踪时头戴外挂式耳机、上身着黑色短袖、下身着土黄色短裤,穿着运动鞋。

      为查明案情,消除社会治安隐患,青神县公安局...

  •   5月15日晚上,家住玉林市荔园里的4岁小男孩陈鹏宇,和爷爷到玉林市一环东路散步时失踪。事情发生后,其家属到环东派出所报警。

      此事件发生后,加上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儿童被拐案件有所抬头,玉林城区关于儿童被拐的传言纷起。有人传言:近来在公园、学校、菜市等地方,出现了多起拐卖儿童案件,被拐的都是3至5岁的儿童,犯罪分子趁家长不注意就下手,捂住孩子的嘴巴跳上面包车或电动车立即开走。更有人传言说被拐小孩子被挖眼睛、内脏,危言耸听。而在互联网上,也有各种传言的版本。在广西某社区玉林论坛,网民说“最近玉林市的被拐小孩太多,听说6月1日公园就丢失6个小孩,搞得广大家长人心惶惶的&&”网民“回忆每一天”还道听途说:“听一个当警察的朋友说‘同夜在文化广场又被抢了两个小孩,其中有个小孩九岁了’,真是畜生来的。”另一...

  • 张某10岁女儿

    东南网-海峡导报8月24日讯 (记者 席恺 益航/文 巧思/图 见习记者 伟华)昨天,有读者致电导报热线968801反映:他的位女性同乡张某在医院生产时死亡,与其同居的男子卷走了所有财物,张某开的工厂也被卖掉,情人留下字条后“人间蒸发”

    情人留下字条后再无影踪

    小罗是2002年从四川来厦务工时认识张某的,张某又是重庆人,算是半同乡,两人很快成了好朋友。

    小罗说,张某有家室,丈夫也在外打工,还有个10多岁的女儿。一年半之,张某跟新结识的男子陆某同居在一起,小罗和其他朋友劝说她,张某不理,朋友之间的关系也随之变淡。

    今年6月份左右,小罗见到张某,那时她已挺着肚子,怀孕7个月左右,小罗知道,肚子里是她的情人陆某的孩子。

    8月16日,小罗接到了陆某的电话,让她暂时保管张某的宿舍钥匙和手机,小罗打开张某的宿舍后发现,屋里凌乱不堪,桌上只...

  •   借贷关系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法律关系了。如果在借款期间,遇到债务人失踪了要怎么追债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可以委托律师或自己查找,借款人是否有工作单位,是否有车辆、房产等财产,或者找其家属来进行协商。如果其确有财产或工作单位,当事人可以向借款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以在缺席审判后作出公告送达,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借款人有单位的话,工资就属于其他可供财产,法院就可以在其工资中将欠款扣除。 如果打的是借条,借条上有没有还款时间?如果有还款时间,那么从还款日期到了之后,有三年的时效期间,当然如果没有写还款时间,可以随时起诉,因此,如果诉讼时效快到了,应尽快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和缺席判决,将债权通过法律判决确定下来。 顺便说一句,如果打的是欠条,也没有写给钱时间的话,那诉讼时效是三年。

  •   对于债务人失踪来说,债务人失踪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因为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对于这种情况来说,如果债务人失踪的话,我们应该去寻找债务人,或者是通过法院的起诉。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债务人失踪了应该怎么办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债务人失踪了应该怎么办

      《民法典》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3条规定,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

  •   1月13日,广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由被告杨某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赔还原告李某某欠款人民币77540元;驳回原告李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2006年7月23日,被告杨某某与原告李某某签订承包协议,将广南县某某镇某某采石场的炸石、解石全套工程承包给原告李某某施工管理。2008年4月24日,被告杨某某向原告李某某借款人民币13900元,并于当日写了一份“今借到李某某现金壹万叁仟玖佰元整(¥13900.00元正),月利息按3%计算,还款日期共一年,连本带利还清”的欠条给原告李某某。同年5月25日,原告李某某与被告杨某某对原告李某某所承包的炸石、解石工程进行结算,被告杨某某欠原告李某某沙石料提成款人民币77540元,并于当日写下一份“今欠炮工李某某原某某石场沙料提成款柒万柒仟伍佰肆拾元整(77540.00元正),在一年内分批...

  •   案情:张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王某借款4万元,并由高某作一般保证人,有书面合同。后来,张某经营不善,为逃债举家出走,下落不明。债务到期后,张某没有偿还债务,于是王某直接向高某索债。高某认为自己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在王某没有提请审判或仲裁并就张某的财产强制执行之前,自己没有义务偿债,所以拒绝王某的请求,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高某清偿债务。

      评析:依据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高某可以要求在王某没有提请审判或仲裁并就张某的财产强制执行之前,不承担偿债义务。但本案中借款人张某不知去向,要求其履行债务已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后,保证人高某的一般保证义务发生变化,依据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一项的规定,债权人王某有权直接向高某追偿。

  • 债务人失踪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自然人被宣告失踪的,其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财产代管人应当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

  • 一般情况下,失踪需要超过24小时,警方才可受理。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人身安全会有危险,那么随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该立即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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