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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设立分公司怎么走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2 17:30:19 人浏览

导读:

外资企业想在境外设立分公司,需遵循一定流程:企业名称核准、确定公司住所、形成公司章程、申请营业执照等。还需准备相关设立材料,如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等。

  一、境外设立分公司怎么走流程

  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分公司,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

  1.需要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包括填写相关申请书和准备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并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确定公司住所,签订租房合同并准备相关证件复印件。

  3.形成公司章程,并在工商局网站下载样本进行修改,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并署名日期。

  4.需要申请公司营业执照,并在申请被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照。刻制公章、合同章、财务章也是必要的步骤。

  5.还需办理税务登记证书并开设企业基本帐户。完成这些步骤后,分公司即可正式运营。

  二、准备设立材料

  1.为了在中国境外设立分公司,外资企业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这些材料包括: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2.如果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需要报经批准的项目,还需提交相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3.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还需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境外设立分公司怎么走流程

  三、分公司法律特征

  分公司的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其设立行为受到相关法律的规范。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是统一核算的,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

  3.分公司的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4.分公司的设立不需要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需要履行简单的登记和营业手续即可成立。

  5.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没有自己的章程、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6.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这些特征使得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在法律上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和区别。

  境外设立分公司还有哪些法律要求?外资企业在设立分公司时可能会遇到哪些挑战?在法律快车,我们为你提供专业解答,助你顺利拓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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