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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标准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1 09:01:08 人浏览

导读: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因地而异,单位未达标需按差额人数和工资计算缴纳。计算公式明确,残疾职工需符合条件。缴纳方式便捷,需持《一般缴款书(收据)》到银行划款。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标准是怎样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其征收标准根据地区和相关法规规定而定。

  1.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如果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未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那么该单位需要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来计算和缴纳残保金。

  2.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例如,在上海,该比例为1.6%,而在北京则为1.7%。

  二、计算保障金额度

  计算保障金额度的公式为: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规定比例-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1.在职职工总数通常按照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以参考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数据。

  2.在计算时,需要注意,已安排的残疾职工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如为单位的正式职工、与单位签订了至少一年的劳动合同、单位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如果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持有相应的残疾人证,也可以计入安置比例。

  三、残保金缴纳方式

  残保金的缴纳方式是在残保金申报审核通过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需要持残保金审核机构出具的《一般缴款书(收据)》到开户银行划款或其他银行现金缴纳。

  1.取得《一般缴款书(收据)》的方式有两种:

  (1)用人单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递交材料,审核通过后由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打印;

  (2)用人单位通过地方税务局的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申报审核,审核通过后使用系统中的打印功能自行打印,若打印不便,也可以手工填写。

  2.《一般缴款书(收据)》为一式四联,且使用地税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打印的用人单位必须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从残保金审核机构领取的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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