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案由 > 合同纠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 建设工程合同怎么行使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合同怎么行使优先受偿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4 14:59:35 人浏览

导读:

建设工程合同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的重要权益,当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时,承包人可催告并协议折价或申请拍卖来受偿。本文详细解析了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步骤、条件与限制。

  一、建设工程合同怎么行使优先受偿权

  当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时,承包人有权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若发包人逾期不支付,承包人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行使优先受偿权。

  1.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以此来优先受偿建设工程的价款。如果发包人仍不同意支付,承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并从拍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时,应当认定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获取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获取主要依赖于以下两个方面。

  1.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这一期限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这意味着在发包方预期违约的情况下,承包方在6个月内起诉并未超过时效,从而有机会获取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2.尽管建筑上可能设有抵押权,但该抵押权不能对抗工程款优先权,只有购房的消费者可以对抗。

  3.在购房消费者得到赔偿之后,工程款优先权可以行使,且在抵押权之前。如果拍卖后的价款仅能赔偿购房消费者的,那么之后的权利都无法补偿。

  你对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还有疑问吗?法律快车提供法律咨询和解决方案,帮助你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建设工程合同怎么行使优先受偿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