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有效吗
导读:
1.通常情况下,合同书如果没有签字或盖章,原则上不具有法律效力。
2.《民法典》第490条提供了例外情况:
在采用合同书或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如果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了这种履行,那么该合同仍然可以被认为是成立的。
3.这样的规定避免了因形式要件的缺失而损害合同的效力,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也促进了商品经济的流转。
1.《民法典》对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进行了明确规定:
(1)当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如果财产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则应当进行折价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果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了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那么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收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集体、第三人。
2.对于返还财产的具体形式,主要有两种:单方返还和双方返还。
(1)单方返还适用于一方当事人接受了对方的财产,而另一方没有违法行为的情况。此时,无违法行为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财产。
(2)双方返还则适用于双方当事人都接受了对方的财产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当将各自占有的财产返还给对方。
3.除了返还财产外,折价补偿也是一种常见的责任形式。
当因无效合同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时,应当按照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并以金钱的形式进行补偿。
4.如果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由于一方或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还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有损害事实存在;
(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
(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5.在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6.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还可能产生非民事性后果。
7.《民法典》规定,如果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那么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追缴回来并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失的集体、第三人。
8.这是一种公法上的救济手段,体现了法律对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禁止性规范的惩戒。
1.尽管在一般情况下,合同需要签字或盖章才能生效,但根据《民法典》第490条的规定:
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即使没有签字或盖章,合同仍然可以认定为有效。
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并促进商品经济的流转。
2.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合同没有正式签署或盖章,但由于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对方已经接受这种履行,因此可以认为双方已经达成了合意并形成了有效的合同关系。
综上所述,合同的有效性和法律后果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签字盖章的形式要件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履行情况。
遇到合同纠纷怎么办?法律快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你解决合同难题。快来咨询专业律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吧!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书没有签字盖章原则上不生效力,但《合同法》第37条也规定了例外情形,即:采用合同书包括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此,能否可以认为,只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合同就不成立?《
只盖章而没签字的合同是否有效问:上月我看中一套商品房,原来说好上周我去签合同。因为那天有急事,所以我只得找了个朋友代我去签了合同,当时我把自己的私章给他带过去了
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所以《合同法》第三十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