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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如何向行政机关申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2 00:35:02 人浏览

导读:

本文将指导你如何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包括正确书写申诉书的方法、申诉主体的必备义务以及申诉需新证据支持的要求。了解这些规定,将帮助你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当事人如何向行政机关申诉

  当当事人需要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时,首先需要了解如何正确书写申诉书。申诉书应包含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1.在首部,应明确标明标题为“仲裁申诉书”,并详细列出争议当事人的信息,包括申诉人与被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如有委托代理人,也应详细列出代理人的姓名等信息。

  2.正文部分是申诉书的核心,需包含请求事项和事实和理由两部分。

  (1)请求事项应具体明确,说明申诉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

  (2)事实和理由部分,应简要说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方式以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争议的形成过程和争议的焦点,以及提供主要证据。

  3.在尾部,应列明申诉书提送的仲裁机构名称、申诉人姓名或名称(签章)、申请时间(年月日)。还需明确提交的副本份数(按被申诉人人数提交),以及物证、书证件数。

  二、申诉主体的必备义务

  申诉主体在提出申诉时,需要履行以下必备义务:

  1.申诉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1)如果案件尚未处理完毕,可以向正在办理的部门反映情况,但不能进行复查程序。

  (2)对于不服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应在法定时效内(通常是7日)提出申诉,超过时效的申诉可能无法立案复查。

  (3)申诉应按照部门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进行,不得以申诉为借口无理缠诉或越级申诉。

  2.申诉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提出。申诉人应出具申诉书,并附上原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的副本或复制件。如委托他人申诉,还需提供委托书等相关文件。

  3.申诉人不得因提出申诉而停止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当事人如何向行政机关申诉

  三、申诉需新证据支持

  申诉并非随意提出,而是需要有新的证据支持。

  1.这些新证据必须足以证明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存在错误。

  2.这些错误可能涉及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重大情节的认定,或者影响对整个案件的判断。

  3.申诉还需要证明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确实存在错误,如引用法律错误、定性定罪错误、判刑错误等。

  4.如果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也可以作为申诉的理由。但需要注意的是,仅凭怀疑、分析或推理并不能作为提出重新审判的依据。

  你还有其他关于申诉的问题吗?欢迎在法律快车上提问,我们随时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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