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行政法律 > 行政诉讼法 > 行政诉讼参加人 > 当事人 > 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是哪些法院如何处理

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是哪些法院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6 15:21:00 人浏览

导读:

当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是什么情形?法院会如何处理?本文详细解读了法院在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措施,包括不予受理的情形、行政诉讼不受理范围,以及案件受理的程序。

  一、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是哪些法院如何处理

  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将不予受理。具体来说,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应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的,应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应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应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再次起诉的,应告知原告申请再审;

  6.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8.其它。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不予受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其它。

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是哪些法院如何处理

  三、案件受理的程序

  案件受理的程序是法院在接到起诉后,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的过程。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2.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3.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四是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你还知道哪些不予受理的情形?快来留言分享吧!在法律快车,我们致力于为你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知识,帮助你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