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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27 01:36:28 人浏览

导读:

本文详细介绍了发表权的行使方式、保护期限及相关法律咨询。发表权是作品公之于众的专属权利,可通过多种方式行使。保护期限则根据作品类型和作者身份有所不同。

  一、发表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发表权,作为作者将作品公之于众的专属权利,其行使方式并非仅限于单一途径。根据法律规定及行业惯例,作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行使发表权:

  1.作者可以与图书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选择以图书的形式将其作品推向公众。这种方式的行使,意味着作者明确同意将其作品交由出版社进行出版,并使其作品得以广泛传播。

  2.当作者向报社、杂志投稿时,这同样被视为作者同意发表其作品的行为。

  3.作者还可以通过同意在公共场合表演、放映、展览、广播其作品,或者同意摄制电影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其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等方式来行使发表权。这

  4.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科技的发展,作者还可以通过同意将其作品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提供给公众,使公众可以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该作品。

  这种新型的传播方式,同样被视为作者行使发表权的一种有效形式。

  二、发表权的保护期限

  对于发表权的保护期限,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1.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2.对于合作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限则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及相关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将不再保护其发表权。

  对发表权的行使和保护还有疑问吗?在法律快车上,我们为你提供一站式的法律咨询服务,解答你的所有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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