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权一次用尽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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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从事文艺创作,写小说或者发表论文,可以以此获得报酬还有名誉,对于自己的作品都有相关的权利,实践当中还可能遇到一些纠纷,未经授权,他人不得擅自使用,我们说到发表权,有朋友问道发表权一次用尽是什么意思?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发表权一次用尽是什么意思
发表权一次用尽原理的理论依据是,作品一旦以某种形式发表,即处于为公众知悉的状态,而这种状态是一种事实状态,作品已不可能再回复到公众“不知”的秘密状态,发表权因而不可能被再度行使。从表面上看,这一推论似乎具有严密的逻辑自足性,无懈可击,但实则不然。在概念上,发表是将作品公之于众的事实行为,发表行为的后果是使作品处于为公众所知的事实状态,即“已发表”的状态。发表行为是否行使、以何利方式行使,决定了发表状态的情况。
二、发表权与发行权的区别
1、二者的区别: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且只能为作者享有;而发行权可以行使多次,并且不仅仅为作者享有。二者的联系:都可以为作者享有。
2、发表权,又称公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指作者享有将作品公之于世的权利。发表权的内容,包括发表作品与不发表作品两方面的权利。发表作品权,含何时发表、何地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作品。出版、公演、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都是发表的形式。不发表作品权,指作者对其品享有不公开的权利。
3、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权利,是著作权财产中的一项权利。相对于表演、展览等直接传播作品的方式而言,发行是种间接传播作品的方式。
三、发表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发表权一次用尽是什么意思”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且只能为作者享有,发表权通常不能转移,通常不可能单独行使,需要和其他着作财产权的任何一种一起行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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