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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走什么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8 06:18:47 人浏览

导读:

破产清算的程序包括破产财产的清算、评估、处理和分配。本文将详细介绍破产清算的流程以及债权清偿顺序,帮助读者了解如何在破产过程中保护自身权益。

  一、破产清算走什么程序

  破产清算的程序主要涵盖了破产财产的清算、评估、处理和分配。

  一旦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组将接管该公司,并着手清算其破产财产。清算组是由相关法律规定的组织股东、相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1.当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人民法院需在五日内通知债务人。

  2.如果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的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3.人民法院在异议期满后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4.除特定情况外,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的十五日内也应裁定是否受理。

  5.在特定情况下,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裁定受理期限可以延长十五日。

  二、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

  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1.第一清偿顺序:优先清偿职工债权,这包括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等。

  还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及因破产企业侵权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和由第三方垫付的职工债权。

  2.第二清偿顺序:清偿社保及税收债权,这包括欠缴的除职工债权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和欠薪保障金垫付的款项。

  3.第三清偿顺序:清偿普通债权,这包括一般普通债权、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董监高的非正常收入等。

  4.第四清偿顺序:劣后债权,这包括破产受理前产生的民事惩罚性赔偿金、行政罚款、刑事罚金等惩罚性债权。

  现在你对破产清算的程序和清偿顺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如果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记得法律快车随时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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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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