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怎么办
导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后,土地使用权者需要关注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和续期问题。
1.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将由国家无偿收回。
2.如果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可以在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经过审批后,可以续期土地使用权。
3.续期的性质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相同,但区别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应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
1.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后,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将由国家无偿收回。
2.国家在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会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
在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转让合同的形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2.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在签订转让合同之前,需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并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以避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
3.转让价格评估事宜: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以确保价格的合理性。特别是当转让方为国有单位时,国有土地及相关资产须经法定估价机构估价,并经国土部门予以确认。
综上所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后,土地使用权者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可以选择申请续期或接受无偿收回。
在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需要注意合同形式、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以及转让价格评估等事项,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你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还有疑问吗?欢迎在法律快车上发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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