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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上可以不写探视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1 12:42:42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协议中探视权是必要内容,不能随意省略。同时,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全面明确,避免后续纠纷。在签署前务必审慎考虑,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一、离婚协议上可以不写探视权吗

  在离婚协议中,不可以选择不写探视权。

  1.探视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即使离婚协议中写明一方放弃孩子探视权,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2.探望权的意义在于保证非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助于弥合因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间造成的感情伤害,并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进步有积极的影响。

  因此,离婚协议中必须包含对探视权的明确规定。

  二、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

  关于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需要分情况讨论:

  1.在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之前,当事人是有权反悔的。

  2.但如果在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并且这种反悔是基于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此类请求。

  3.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1.确认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明确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以及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承担的子女养育费用、支付方式及期限。

  3.详细列出共同财产的分割情况,包括各自获得的财产数量和价值,并附上清单。

  4.规定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提出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确定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方法和期限。

  7.明确规定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方式,以及另一方应尽的协助义务。

  8.列出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你对离婚协议还有什么疑问吗?探视权问题是否得到了妥善处理?如有需要,请随时联系法律快车,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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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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