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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不成立的规定包括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23 00:58:52 人浏览

导读:

民法典合同不成立的规定包括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违法、意思表示不一致等情形。合同不成立意味着自始无效,无需履行合同义务,但可能产生纠纷和赔偿责任。

  一、民法典合同不成立的规定包括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不成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当事人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这包括精神状况异常导致无法正确表达意愿,以及未成年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订立合同等情形。

  2.合同的内容存在违法行为,如涉及赌博、贩毒等非法活动,或者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等。

  3.合同不成立的情形还包括: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以及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等。

  这些情形都可能导致合同不成立,从而无法产生法律约束力。

  二、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

  合同不成立意味着合同自始无效,即合同从未产生过法律约束力。因此,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当事人无需履行合同义务,因为合同从未产生过法律约束力;

  2.因合同不成立而产生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如果无法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如果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该当事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民法典合同不成立的规定包括什么

  三、缔约过失责任的表现

  缔约过失责任的表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这通常表现为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名,实际上并无诚意与对方达成协议,而是企图通过磋商获取对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利益。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这通常表现为一方当事人在磋商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对对方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信息,使对方作出错误的决策。

  3.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也是缔约过失责任的表现之一。这通常表现为一方当事人在磋商过程中知悉了对方的商业秘密,但未能妥善保管或滥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也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这包括但不限于在磋商过程中恶意拖延时间、无理拒绝达成协议等行为。这些行为都可能导致对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受损,从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合同不成立有哪些具体情形?如何防范缔约过失责任?如有法律疑问,请随时在法律快车发起咨询,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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