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串通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导读:
恶意串通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而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这种合同一旦成立,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恶意串通导致的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这意味着合同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当事人因恶意串通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若财产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应当折价补偿。这是为了恢复因恶意串通而破坏的正常经济秩序,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3.合同当事人需要承担过错责任。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若双方均有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恶意串通行为的严厉制裁,以及对受损方合法权益的保护。
恶意串通合同具有两个显著特征:
1.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是出于故意。
这种故意的本质在于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来获取自己的非法利益。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行为人尚未获得或不可能获得非法利益,也不影响其恶意串通的成立。
恶意串通不一定都是当事人的故意,例如代理人的故意也足以构成恶意串通。
2.恶意串通合同的目的在于牟取非法利益。
这种非法利益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压低标价、在买卖中抬高货物价格以获取贿赂等。恶意串通合同往往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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