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法 > 遗嘱继承 > 遗嘱公证 > 公证后遗嘱时限是多久

公证后遗嘱时限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01 03:10:39 人浏览

导读:

公证后的遗嘱只要未被推翻始终有效,本文详细解析了遗嘱公证的条件,包括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合法财产处分等,并介绍了变更与撤回遗嘱的相关规定。

  一、公证后遗嘱时限是多久

  公证后的遗嘱,只要未被推翻,就始终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这意味着,只要遗嘱经过公证,并且没有被其他证据推翻,那么它就一直具有法律效力。

  二、遗嘱公证的条件有哪些

  遗嘱公证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

  如果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其所立的遗嘱将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能存在受胁迫、欺骗等情况。如果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那么该遗嘱将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如果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那么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将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三、变更与撤回遗嘱

  设立遗嘱后,遗嘱设立人有权变更或撤回自己所立的遗嘱。除了公证遗嘱外,其他遗嘱形式都需要设定遗嘱见证人,见证遗嘱的设立和继承。

  如果在继承时没有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办理,遗嘱见证人有权停止遗嘱的继承办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变更或撤回遗嘱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否则可能会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

  以上是关于公证后遗嘱时限、遗嘱公证的条件以及变更与撤回遗嘱的相关内容。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遗嘱公证的相关知识和程序。

  了解了遗嘱公证的流程和条件,你是否对遗嘱的设立和变更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法律快车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详细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